詆毀、誹謗受法律制裁
管理網絡水軍待完善
在一些公關眼中,在網絡上發帖、刪帖等行為只是一種互聯網時代的營銷手法,但當中通過詆毀、誹謗競爭對手的做法令人發指。有IT評論表示,在網絡黑社會面前,網絡民意究竟有幾分真實?網絡上很多所謂的“民意”都極有可能是金錢吹起來的泡沫。與其說那是網絡上網民的意愿表達,倒不如說那是某些利益集團的“利益意愿”,其實質早已經超出了正當商業競爭和商業公關的范疇。
目前,多起“網絡黑社會”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近日,中央外宣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四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并聯合下發了《深入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方案強調,要通過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非法網絡公關行為。
不過,從目前我國對互聯網管理辦法來看,如何規制“網絡黑社會”仍是一個很大的難題。法律界專家表示,管理“網絡黑社會”最大的難點就是其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問題。“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針對企業的網絡誹謗屬于民事訴訟范疇,應作為自訴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但問題是網絡公關公司的人員分散,好多都是在社會上臨時招來的,很難查找。而作為受害者的‘被打壓’企業根本沒有能力通過網絡取證,很難查出背后的真正黑手,連起訴誰都不知道”。
專家指出,要扭轉當前互聯網管理的不利局面,應加強社會管理手段的運用。“這是一個需要政府部門和全社會慎重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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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網 http://www.yinhu3.com [來源: 廣州日報 ] [作者:文靜] [編輯:李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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