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幼兒園監管體系,12月29日,海南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規范幼兒園招生行為,防止“小學化”傾向。同時,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29日,海南省教育廳下發了《海南省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芬?,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幼兒園年檢制度,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監督管理,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幼兒園取消其辦學資格。建立幼兒園信息公示制度,及時發布幼兒園基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并探索行之有效的教研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各類幼兒園的學前教育教研網絡。構建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建立科學導向,著重加強對師資配備、教育過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評估。
根據要求,海南要在尚未建設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的鄉鎮辦好1所,確保到2015年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覆蓋全省所有鄉鎮;適齡幼兒1200人以上的鄉鎮要考慮建設第2所鄉鎮公辦幼兒園,在人口規模較大的行政村舉辦公辦鄉鎮中心園的分園。
同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增設幼兒班,逐步解決殘疾幼兒“入園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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