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3日消息本報5月22日訊(記者任錦雯)為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崗位設置管理,日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海南省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明確我省小學教師崗位數量占學校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據悉,《標準》將自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學、幼兒園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標準》明確,我省中小學、幼兒園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根據其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
其中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崗位數量占學校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崗位、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15%。小學教師崗位數量占學校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崗位、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10%。幼兒園教師崗位數量占學校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崗位、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12%。
據介紹,按照國家關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崗位。在國家出臺統一的規定之前,正高級教師崗位暫按評審通過的實有人數設置,實行聘期管理,人在崗在,人崗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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