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四部委共同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每個學生要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
體育場館節假日應開放
《意見》提出,要逐步擴大免費師范生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中體育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到2015年,各地要對中小學和職業學校體育教師進行一輪培訓,保障體育教師在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體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體育活動以及組織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等,納入教學工作量。
《意見》強調,要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嚴禁擠占體育課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創新體育活動內容、方式和載體,增強體育活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學生掌握科學鍛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個學生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養成良好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同時,大力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和運動設施向青少年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
學生體質掛鉤學校評優
根據意見要求,今后各學校將每年對所有學生進行體質健康測試。對于學校體育開課率、學校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情況,將建立上報和公示制度。明年起,教育部組織編制和發布《全國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區、市)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
同時,學校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將作為教育等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干部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教育工作評估和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