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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地高考“準入門檻”引熱議 或成新式拼爹
    來源:京報網  作者:  時間:2012-09-05 11:06:57

    新聞背景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對于被社會廣泛關注的“異地高考(微博)”政策提出了明確規定,給各地訂出最晚時間線:各地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同時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防止“高考移民”。

    隨著進城務工人員規模不斷擴大,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問題日益突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問題,被社會稱為“異地高考”。

    今年3月兩會期間,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承諾,關于隨遷子女的高考問題,會在十個月內出臺全國性的意見。當時,袁貴仁說:“鼓勵各省市結合實際,盡快推出異地高考方案,但異地高考也不意味著完全放開,而是存在‘條件準入’:一方面要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長滿足在當地工作等條件。”

    今年7月,教育部網站公布了《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其中明確提出要推動各地制定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省內流動人口就地參加高考升學以及省外常住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升學的辦法。

    解讀一

    各地自定政策

    這份文件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通知稱,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

    教育部等部門的意見指出,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要“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確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制定具體辦法。

    解讀二

    當地錄取比例不受影響

    根據意見,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要進一步摸清底數,掌握非本地戶籍人口變動和隨遷子女就學等情況,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凈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采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考生能夠回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各地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嚴格規范、公開透明地執行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意見強調,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招生計劃編制、考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和社保信息。

    觀點爭鳴

    “準入門檻”要有度

    2012年2月、5月,山東、福建相繼公布了本省的“異地高考”政策,兩省均明確從2014年起在當地有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擁有完整的當地高中三年學籍,就可以在當地參加高考,并與本地戶籍居民按同等標準參加高考錄取。

    然而,對一些地區而言,實行異地高考,可能會導致大規模的高考移民潮,如北京、上海、廣州等發達城市,這將給城市的管理、保障等帶來巨大壓力。因此,對異地高考必須設置“準入門檻”。

    究竟哪些人能考,哪些人不能考,“門檻”如何,廣受關注。若“門檻”太高,受益面太窄,新政策的初衷可能難以實現,若太低甚至“零門檻”,流入地有限的教育資源也難以承載。需考慮學生實際情況,那些在人口流入地出生,并多年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獲得更多“評分”權重;同時考慮父母情況,包括在當地納稅記錄、繳納社會保險情況等。但要防止的是,“準入門檻”成為另一種形式的“拼爹”。

    另外,要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必須統一高考模式。異地高考問題在于隨父母的外省籍學生能否融入當地高中學習和生活。如果各地高考模式不統一,他們就無法在異地上高中。而現在全國各地的高考模式各不相同,除了江蘇模式,還有“3+2”方式、“3+X”方式和、“3+文(理)綜”等等,由于高考模式的差異很大,各省市高中的教學模式和學生使用的教材就不盡相同,這給異地高考帶來了困難。因此,建議對各省市區高考模式要適當改革,高考的語數外三門可以由中央統一命題,這樣有利于實施異地高考。楊亞軍

    專家點評

    誰來監管高考資格審查

    楊紅兵

    隨遷子女涌入,本地考生的升學利益會不會受到影響,一些家長擔憂:是否會因為增加了大量隨遷子女共同參與高考競爭,而增加了高考難度。

    事實上,關于“異地高考”的問題,這幾年教育主管部門和部分省份一直都在積極探索、反復論證,譬如山東、福建等省相繼出臺異地高考試點方案。這為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實現全國聯動提供豐富而寶貴的經驗。可以說,現在要求各地拿出“異地高考”方案的時機已經成熟,解決方法已經明了。那就是細化城市流動人口管理和增加流入地的招錄計劃,做到隨遷不隨便,有條件準入,流入不影響,即增加招生計劃確保當地考生升學利益不受影響。

    “異地高考”的改革大局已定,思路已經明晰,方法也明了,關鍵在于細化方案和落實執行,比如隨遷子女參加升學考試細則如何規避淪為權錢通吃的“高考移民”福利,如何確保最底層的沒房沒社保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也能均衡享受升學的權益,又有什么樣監管制度保障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客觀、公正、透明。

    客觀說,“異地高考”推進牽涉教育質量、資源分配、地方經濟、地方百姓利益、招錄指標分配等諸多環節,全面鋪開有一定難度。因此,要解決隨遷子女升學問題,不僅要出臺限定時間表的文件,還需要有罰則和監督制度跟進,否則因地制宜確定條件就可能淪為鏡中月、水中花的一紙空文。這不僅考驗地方政府服務宗旨定位力、貫徹力,更是表明政府公益胸襟與發展智慧,對此,我們充滿期待。文鵬(北京日報)

    (編輯: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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