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8日消息 為了買彩票中大獎,會計王某挪用單位公款300余萬元,近日被密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指控,王某在2007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間,利用會計職務之便,采取提取銀行存款不記賬、收入的現金不存入銀行賬戶等手段,挪用公款共計300余萬元,購買彩票。今年2月27日,王某投案自首,至今仍有118萬余元沒有歸還。庭審過程中,王某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表示認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在擔任會計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提取銀行存款不記賬等手段,挪用公款購買彩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且不能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王某是自首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繼續追繳其未退還的款項118萬元發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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