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弄柳圖
唐肅宗李亨縮短皇帝慶生天數
清明節首次成為“黃金周”
唐代的節假日確實遠遠多于秦漢,多到幾乎泛濫的地步。全年的節假日,加上每月3天,全年計36天的旬休,唐代公務員每年平均可以享受的假期近百天。也就是說,唐代“公務員”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不用上班。
唐朝廷的節假日是這么安排的:“元正、冬至各給假七日,寒食到清明四日,八月十五、夏至及臘日各三日”。用現代語解釋一下就是:元旦和冬至兩個節日,各放假7天;清明和寒食節連在一起,放假4天;夏至、中秋節和臘日(臘八)各位放假3天。
唐代清明節“小長假”安排不需要調休,將寒食、清明二節連著放就行了。其間,也曾有過幾次變化的。到李亨(唐肅宗)當皇帝時,或許覺得小長假不夠長吧,又增加了寒食清明節的假期天數,將唐玄宗于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定下的千秋節放假3天的規定,減為放假1天,而將寒食清明假期由4天增加到7天——在中國節假日史上,清明節首次成為了真正意義的“黃金周”。
千秋節又叫天長節,是當朝皇帝的生日。縮短皇帝慶生天數,而增加清明節的假長,可見唐人對清明節的重視。事實上,唐人也確實喜歡過清明節,僅從時節上說,其時春暖花開,正是春游的好時節,既能掃墓,又不誤看景,這樣的節日自然廣受歡迎,所以時人競相外出。從杜甫“著處繁花務是日,長沙千人萬人出”詩句中,便可以想象到唐人清明節出游、掃墓的熱鬧景象。
在李亨之后,唐代的清明節假期又有變化,太子李豫(唐代宗)繼位后,曾將清明假期改為5天。但在其子李適(唐德宗)做皇帝的貞元年間(公元785-804年),又恢復了李亨時代的做法,將寒食清明二節合在一起,假期仍定為7天,“黃金周”重現。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