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在疫情期間,我省推出九項醫療保障舉措,解決參保群眾以及醫療機構后顧之憂,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開展。
分類施策支持保障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
據介紹,我省分類施策支持保障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提前預撥醫保專項資金,緩解新冠肺炎救治醫療機構的資金壓力;及時對產生的有關新冠醫療救治費用與醫療機構進行結(清)算;及時出臺政策,指導做好方艙醫院收費和醫保支付等工作。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醫療物資保供穩供工作
我省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物資保供穩供工作,重點保供救治藥品、醫用耗材以及新冠病毒檢測相關試劑可按規定實行綠色通道應急掛網。
撥付近13億元用于采購新冠疫苗
我省扎實做好醫保基金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種費用工作,共從醫保基金中撥付近13億元用于采購新冠疫苗,滿足本輪我省居民接種新冠疫苗的需要,完全做到了“錢等苗”。
臨時調整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方式
取消慢性特殊疾病患者只能在兩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取藥或治療的限制,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以取藥或治療。病情穩定的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參保患者,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生評估后,最多可開具90天用量的門診藥品。
新冠患者全部實行“先救治、后結算”
我省對新冠患者(包括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及無癥狀感染者)全部實行“先救治、后結算”,患者個人“零自付”。對參保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補助等多重保障。對未參保患者,允許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后享受相應待遇。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墊付的費用納入全國異地就醫費用結(清)算,個人承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按規定承擔。
我省及時出臺助企紓困政策
7月至9月,對全省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實行可緩繳3個月的政策,對城鎮從業人員、城鄉居民、新生兒及其他人員分類延長征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
將阿茲夫定片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我省將新納入新型冠狀病毒診療方案的阿茲夫定片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按甲類藥品政策執行,切實保障新冠患者用藥。
調整參保患者擇日住院前的醫療費用處理規定
我省調整疫情期間參保患者擇日住院前的醫療費用處理規定,解決住院費用結算銜接問題,減少突發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維護參保人權益。
采取網上辦等措施方便服務對象辦理醫保業務
我省持續做好醫保經辦服務,延長今年7月醫療保障智能監管申訴期及6月、7月的復審終審期限,并采取網上辦、延時辦、簡化辦、下沉辦等措施,方便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等服務對象及時辦理醫保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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