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調解介入 物業賠償兩千元
根據蔣女士的報料,記者來到秦吉大廈,發現小區出入地下停車庫必須經過一條排水溝,水溝上方蓋著數塊方形蓋板。蔣女士現場演示徒手將井蓋掀起,人踩在上方,蓋板也會出現松動,非常不牢固。另外,蔣女士介紹,物業沒有在出口處安裝相關標識牌,提示業主駕車注意行車安全。
秦吉大廈小區停車庫出口處多個排水溝蓋板未固定,徒手就能掀開。陳家煜 攝
現場,小區物業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一到下雨天,這條排水溝容易堵塞,雨水不能及時排出,需要翻開蓋板排水,所以井蓋不能加固。對于蔣女士提出的要求,該名工作人員表示不能私自決定,需要請示公司領導。
記者根據蔣女士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聯系到了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周先生,他表示,小區二十年都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其認為是蔣女士車速太快導致,并非物業方面的責任,不過出于同情,物業給予蔣女士1200元“撫慰金”。“如果蔣女士不接受,完全可以通過走法律程序解決。”周先生說道。
3月25日下午,記者與蔣女士一同到小區所在的人民街道辦攔海社區居委會求助,蔣女士向該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表明了訴求:一是由物業承認過錯,并賠償汽車維修費用1.3萬元;二是對小區井蓋進行加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出現。
3月27日,經居委會調解,物業方面愿意賠償蔣女士2000元。“如果我到法院起訴,這個過程耗時費力,所以不接受也沒有其他辦法。”蔣女士最終接受了調解。此外,居委會要求物業對排水溝蓋板進行加固,物業方面表示后續將安排該項工作。
記者手記
業主因小區公共設施問題導致車輛受損,這說明小區物業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而業主在協商賠償時又經歷了一波三折,這反映出物業公司不負責任、不作為。既是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當以服務為先,遇到業主反映問題時如果只想著逃避,終會自食其果。業主既然按期交納物業費,物業就應當履行其相應的責任,擺正自身地位,回歸服務角色,正面回應業主需求。另外,此次事件也給其他業主提個醒:在遇到問題時,不能一昧的忍氣吞聲,這不僅無助于問題解決,反而助長他人囂張氣焰,應該敢于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陳家煜 攝影報道
(海口網3月2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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