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生產許可事項試點實行承諾即入制辦事指南》。《指南》明確試點改革范圍,除食鹽、保健食品、嬰幼兒相關食品等特殊食品外,生產地址在海口市轄區內的申請人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含食品添加劑)發證、延續、許可變更(含遷址,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變更,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等事項,試點實行承諾即入審批。
《指南》明確,“承諾即入制”審批非強制執行,由申請人自主選擇是否進行“承諾即入制”審批。對于不選擇“承諾即入制”審批的,將按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實行行政審批,并實施“零跑腿”“容缺受理”等改革措施,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從法定的20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讓申請人不需要跑腿就能辦成事。
《指南》提出,對于已被正式列入政府拆遷范圍的、長期停產的、近三年內因食品安全受到行政處罰或正立案查處的,以及存在其他失信行為的申請人,在申請辦理發證,延續換證,許可范圍、生產條件變更等許可時不得采取“承諾即入制”審批。
此外,為防止冒用他人名義套取許可證的行為,采取“承諾即入制”審批必須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到場,并查驗身份證明。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因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到場,也可采取遠程視頻驗證等便民方式,以確保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