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申鋮、韓潔)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11日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實施。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批次排除清單。
?
?
相關鏈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