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駕駛外地號牌小客車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在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
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辦理過渡期備案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過渡期備案。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外地號牌小客車”是指非海南省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海南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
?
?
相關鏈接:
《海南省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
海南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和數量
非海南戶籍可以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嗎?解讀來了
海南為高層次人才自用小客車提供便利 高層次人才可直接或排號取得小客車指標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