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9日消息(記者黃暉)一個食品竟有兩個生產日期?你能分得清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近日,因銷售虛假標注生產時期和保質期的食品,海口日月廣場酷鋪超市被食藥監部門處以7000元罰款。
據介紹,3月4日,瓊山區食藥監局接到市民投訴稱,在日月廣場酷鋪精品超市(海航日月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日月廣場超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酷鋪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經投訴人現場指認,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生鮮區冰柜內擺放的1袋“藤鄉里黃皮閹雞”和2袋“藤鄉里香草老鴨”,標簽下覆蓋有舊的標簽,其中新、舊標簽的生產日期、保質期、銷售價格均不同,該超市涉嫌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執法人員現場對上述食品實施了依法扣押,并對該超市立案調查。
經查實,酷鋪超市于2月16日購進上述批次的“藤鄉里黃皮閹雞”4袋、2月23日購進上述批次的“藤鄉里香草老鴨”3袋。3月3日,酷鋪超市對上述食品降價促銷,需重新粘貼新的價格標簽,工作人員在打印標簽時僅更改了價格,未核對原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而是直接使用了系統默認的日期(2019年3月3日)作為新標簽的生產日期,粘貼到食品上進行銷售。
在將上述批次的食品貼上新標簽后,酷鋪超市于3月4日銷售了1袋“藤鄉里香草老鴨”,銷售價格為98元/袋;銷售了2袋“藤鄉里黃皮閹雞”,銷售價格是158元/袋,共銷售了3袋。執法人員現場依法扣押了剩余的3袋上述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上述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的“藤鄉里香草老鴨”和“藤鄉里黃皮閣雞”的貨值金額為926元,違法所得為414元。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瓊山區食藥監局已于近日依法對酷鋪超市開具了行政處罰:沒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的“藤鄉里香草老鴨”2袋和“藤鄉里黃皮閹雞”1袋,并沒收違法所得414元,罰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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