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物業調整停車費被業主投訴
多部門召開現場協調會釋疑
海甸二東路水岸星城B小區,物業調整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惹得業主異議。今天上午,美蘭區海甸街道辦、物價局、住房保障中心和社區居委會等聯合召集物業和業主協調會,采取情、理、法并舉等方式緩和雙方矛盾。
業主投訴物業提高停車費
小區業主蒙永壽說,水岸星城B小區為安置房小區,2011年入住后,小區地下停車場每輛車每月收費120元,后來物業改造了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上調到每月150元。因物業管理不到位,經常有外來車輛占用小區停車位,業主的車反而無處停放。今年6月29日,物業突然張貼告示稱,從7月1日起,地下停車庫收費標準提高到每月210元。“未經業主同意突然提高收費,引起大家不滿,業主們紛紛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業主李德勝說。
海口新城佳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水岸星城B小區服務中心主任李煉稱,2012年小區物業經物價部門核定,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每輛車每月210元。當時物業并沒有按此標準收費。現在物業為阻止外來車輛入內,保障小區業主權益,安設了多道智能閘門和數十個高清視頻監控,加上人工成本和物業維修成本提高,為了維持正常經營,物業只好恢復了物價部門先前核定的收費價格,并沒有提價。
多部門介入協調妥善處理
美蘭區物價監督檢查局副局長邢翔表示,該小區的地下停車庫收費標準,確實經物價部門核實,符合相關規定,但小區物業在調整收費標準前,應向小區業主說明原因。物業在這方面的工作上存在欠缺,引發業主與物業矛盾。同時建議小區業主早日成立業主委員會,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美蘭區海甸街道辦副主任王君表示,多部門聯合召開水岸星城B小區地下停車收費協調會,主要是協調和了解情況。物業在調整收費前的公示期太短,也沒有將物價部門的文件等向業主公開,前期工作存在瑕疵,建議物業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延期調整收費,并將停車收費標準與其他小區進行對比,妥善處理此事。
新城佳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在恢復水岸星城B小區地下停車收費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欠缺,他們將把這次協調會的內容向公司領導匯報,延長恢復地下停車收費公示期。“政府各部門負責人盡心盡力,可以感受到他們是在真正為民作主,維護業主權益。”小區業主周玉秀說。
?
?
相關鏈接:
查一查海島國際名城“樓上樓”是如何在物業公司的“呵護”下建成?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