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根據示范項目實際情況,首批示范項目建設期限可放寬至2020年12月31日,同時建立逾期投運項目電價退坡機制,具體價格水平由發改委價格司另行發文明確。
2016年9月,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啟動,總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根據通知,除了建立電價退坡機制,還要建立建設內容調整機制和項目退出機制。在不影響行業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項目業主可對相關示范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調整應符合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建設場址變更范圍位于同一縣域范圍內、儲換熱介質和技術參數調整需保證系統性能優化、相關企業協商一致的可調整技術集成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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