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海口多數超市找零“舍分讓利”,但個別超市“四舍五入” 觀點 有人認為這樣做方便,有人認為商家不該占便宜 工商 “五入”應告知消費者并征得同意,反之則侵犯知情權
有些超市找零擅自“四舍五入”便民還是裝糊涂?
1.35元的消費“四舍五入”后按照1.40元收取。 南國都市報記者蒙健 攝
在超市買東西結算時,經常會出現分幣的情況,有的超市會將分位舍去免去零頭讓利給顧客,但也有部分超市將結算的分幣“四舍五入”。有人認為一分兩分錢并不重要,但有人卻對此“較真”了……近日,海口市民胡先生向南國都市報記者反映稱,海口市部分超市在結算時,擅自將分幣“四舍五入”,超過五分錢按一角錢收。“一次多收幾分錢,一年下來這筆錢得多少?”胡先生認為,超市這樣的“規則”占了便宜,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連日來,記者對海口市的各大超市進行走訪發現,海口多數大型連鎖超市在結算時均采取“舍分讓利”,但有個別超市有“四舍五入”的情況。對此,工商部門表示,“五入”應告知消費者并征得同意,擅自“五入”則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調查
少數超市找零“四舍五入”
收銀員稱無分錢找按整數結算
針對胡先生反映的情況,連日來,記者對海口市的各大連鎖超市以及部分中小超市進行了走訪。記者發現,帶有分位價碼的商品,多在散裝稱重區內,原因是水果、五谷等稱重商品,單價都有“元、角、分”。
在明珠廣場的南國佳品超市內,記者分別稱了紅米和蕎麥仁,打稱后價格為0.71元及1.35元。記者發現,收銀員在結算紅米時按0.7元收取,蕎麥仁按1.40元收取。“這上面不是1.35元嗎,怎么按照1.40元來收呢?”面對記者的疑惑,收銀員稱,5分錢沒有辦法找啊,只能按照“四舍五入”整數來結算的。
在海口市海秀路的盛盛百佳匯超市內,記者購買了260g的散裝清涼八寶粥,以及90g的玉米粒,稱重后所貼的標簽價格分別為2.10元和0.70元。而記者按3.98元/500g、3.68元/500g售價計算,八寶粥和玉米粒的價格應分別為2.06元和0.66元,但在打稱處,銷售人員已提前將價格進行了“四舍五入”。
除第三方支付平臺精確到分位
多數超市現場收款時舍分讓利
記者走訪了解到,多數超市實行的是“舍分讓利”,即顧客買單時,除第三方支付平臺外,現金支付時對于不滿1角的,超市收銀系統會自動舍去。
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陳玉介紹,家樂福自入駐海南,公司內部規定,在現金收款時就只算到小數點后面一位數,也就是角了,剩下的不管是4分錢以下還是以上都一律舍掉。陳玉告訴記者,由于分幣已經在市面上很少流通,并且到銀行也難以大量兌換得到,同時找分幣會使得收銀速度變慢,不僅增加了超市收銀的工作量,并且也會讓消費者現金支付時間延遲。她表示,超市將分舍掉,從一定程度上也等于是讓利給消費者。
青年路一家超市的店長告訴記者,其超市在定制價格時,價格會精確到小數點的后面,這樣是做到明碼標價。“不過目前分幣已很少使用,消費者到收銀臺結賬時,只有在刷卡或手機支付時,會精確到分。”她稱,在現金支付時,只算到角,后面的分位直接去掉。
觀點
分分錢超市該不該找?
消費者看法不一
那么,對于超市結算時按“四舍五入”,消費者又是怎么看待這一問題呢?是否會要求超市對多出的幾分錢找零呢?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市民,其中有市民對超市這種做法表示了默許,但表示最好在結算時能事先告知。
“現在除了玩收藏的人會收分分錢外,基本上都沒有人使用了。”常到超市購物的林先生認為,超市內每天都面對成千上百的顧客結賬,除非是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如果都要求分幣的話,這對于任何的超市來說都是難以做到的,也會使得顧客結算不方便,但“四舍五入”應在小票上標明。
市民張女士稱,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很多人一到超市買東西,最少也是四五十元,因此很少會有人去在意幾分錢的事。“其實就算給我找了幾分錢的零錢,我也不知道怎么花啊,所以我感覺‘四舍五入’這個方法也是可以的。”她表示,不過收銀員在針對現金支付時,要向顧客說明,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對于超市找零“四舍五入”,市民劉女士卻持不同意見。她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一家超市有10個收銀臺,每臺收銀機每天有200位顧客的5分錢被電腦收走,則每臺機子每天多收10元,10臺機子共多收100元,這樣10臺機子全年365天將多收36500元,也不是小數目。她表示,每人多收幾分錢,積聚起來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建議超市在標價時,應該將分位去掉,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消協
“五入”應告知消費者并征得同意
擅自“五入”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海口市工商局消保處的張處長介紹,超市應該明碼標價,按實際收費,標了多少就要按照多少來收費。他說,消費者在支付時,出現有分位的金額,“四舍”是超市自愿行為,對消費者利益也沒有損害,可以說是對于消費者一種讓利的行為,但是否“五入”要告知消費者,并征得其同意。
“雖然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并不在乎1分、2分錢的零頭,同時分錢幣已經很少出現在流通中,但也不能成為經營者不找零錢的借口。”他告訴記者,商家在未征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行“五入”,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違背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對此,消費者可保存好小票等證據,然后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張處長建議,超市定價最好避免出現分幣單位,減少分幣出現的概率。若超市不能找分位零錢,應該主動征求消費者的同意,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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