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醉貓”花樣百出 還是難逃處罰
記者隨警直擊酒駕查處現場
海口網12月13日消息(記者趙莎 特約記者陳世清 通訊員李盛蘭)11日20時至22時,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區主干道設立檢查卡點,以酒駕、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為整治重點,集中開展夜間統一行動。當晚,本報記者隨警作戰,對酒駕統一行動進行跟蹤報道。
當天21時12分,一輛瓊A9F5XX的小轎車行駛至龍昆北路與華海路交叉口時,被執勤交警攔下。該車駕駛人梁某明渾身散發著濃重的酒氣,交警立即要求其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期間,梁某明為逃避處罰花樣百出,先是對著檢測儀輕輕地吹一下,設備還未反應時就松口,如此反復數次,被交警識破后,他又猛吸一口氣,緊握吹氣口表現出努力吹氣的動作,仍然未成功。
“我知道錯了,就喝了一杯酒,該怎么罰就怎么罰,不用再吹了”。梁某明向交警求饒。最終,執勤民警在多次告誡無效后準備將其帶往醫院抽血檢測時,梁某明才主動要求吹氣,檢測結果為8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當晚,海口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3起,涉嫌醉酒駕駛行為1起(酒精測試儀現場吹氣顯示酒精含量83mg/100ml),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58起(其中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18起、亂鳴喇叭14起、不系安全帶26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39起。
今年以來,交警支隊持續加強常態化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白天以市區主干道、商圈、農貿市場、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管控重點,加強對機動車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九不準”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夜間,加大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嚴查涉酒駕駛、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路面管控全天候覆蓋。
據統計,自10月1日至12月11日,海口公安交警共現場查處酒后駕駛108起,醉酒駕駛69起;查處不文明行為2529起,其中機動車亂鳴喇叭207起、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334起、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198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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