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為促進海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近日,省物價局印發《關于電動汽車扶持性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海南電動汽車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加大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明確將海南峰谷電價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電動汽車用戶,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執行不同類別峰谷電價,按照充電設施所在場所區分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執行峰谷電價政策。《通知》同時要求按照發改價格﹝2014﹞1668號文件規定,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
海南峰谷電價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電動汽車用戶,有利于降低用戶電費支出,充分發揮電價政策對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調節和導向作用,助力生態省和綠色能源島建設。同時將引導用戶合理轉移用電負荷,削峰填谷,提高海南電網的穩定性。
?
相關鏈接:
企業家談海口未來新能源汽車:串聯海南景區 推動綠色出行?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