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被遺棄醫院 巨額費用誰買單?
各大醫院符合出院標準的“滯留族”多因欠費造成,醫院急盼建立特殊人群救助機制
本報記者 凌劍伊 姚曉敏 實習生 王新月
海南籍女子韋小玲獨自躺在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的病榻上,與之相伴的是與其發生車禍的一方為其聘請的全職護工。但很快,代請的看護因費用問題,也已停止照看。她在這所醫院里,已經住了近6個月,一共180多個日夜,欠費51740.47元。醫院接訪記錄和24小時陪護護工證實,迄今無親屬前來探望。她的“滯留”,和病情無關,和親人的遺忘有關。
日前,記者在全市各大醫院尋訪中發現,諸如韋小玲這樣回不去的病人,雖不多卻也并非孤案。他們有的因病情尷尬,家人不愿接回,長期滯留醫院;有的因涉及交通、治安糾紛,在未得到妥善處置、賠償前,家人以此相脅迫;也有的患者本身與家庭失睦,家人關系本就淡漠……
回不去的病人群體,成為社會萬花筒中一處暗淡的棱鏡。“陽光照不到的地方,而恰恰是最需要陽光的地方。”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務部副部長劉昕說,南寧市應急救助基金幫扶的是社會上的“三無人員”,而徘徊在“三無人員”之外的特殊病患則由于各種原因被迫“賴”在醫院占用醫院公共資源,才恰恰是最急需迫切解決的社會問題。
現狀 “女病患”被遺棄醫院長達半年
今年44歲的韋小玲受傷的過程其實不曲折。韋小玲離異后,撇下兩個未成年的女兒,獨自在南寧務工。今年2月12日,她騎電動車在路面上行駛過程中,與面包車發生車禍致傷、昏迷,被急診送入院。
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醫師羅凱介紹,由于患者病情急迫,醫院為其開通了“綠色通道”,在沒有繳納任何費用的前提下,為她進行了多次手術。終于,韋小玲病情穩定,但已沒有了自理能力,必須要人照護、喂食等,但不知何原因,迄今無親屬前來探望和照看。
這場車禍,法院對車禍判定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因韋小玲家屬對此判決并不滿意,認為費用應該由對方全部負責,3名兄長都不愿到醫院陪護且拒絕將其接回家中,對方代請的看護因不再付費本月也已停止照看。
為何不送至社會福利院進行救治?“患者有兄弟姐妹,有家屬,不符合政府救助的相關條件,難以轉往相關政府福利機構。”目前韋小玲已在醫院神經外科住院近180天,醫療花費共121740.47元,已付70000元,欠費51740.47元。
諸如韋小玲這樣“賴”在醫院的病患并非個案,以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為例,自2016年至今,這樣的病患已有13人,逾期未交的治療費用高達102萬元。
難題 “癱瘓男”滯留醫院一個月無人要
7月20日凌晨三四點,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送來一個肢體動不了、說話含糊不清的急診病人沈昊陳,由于病人意識不清,情況緊急,在病人沒有繳納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醫院對其開通了“綠色通道”。第二天,沈昊陳所處的公司經理為其繳納了1.6萬元治療費,并聯系了其家屬。公司認為已經給予了相應的人道主義補償,不愿再承擔醫藥費。
病人家屬聞訊趕來,在重癥監護室門口徘徊了一陣,找個借口稱回去籌錢,從此便如“人間蒸發”一般消失了,沈昊陳又成了醫院重癥監護室一名“留守”病患。醫院聯系救助站,也因手續不足無法送出。“問題是把他送到哪里呢?”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神經外科副護士長、護師袁啟言說,沈昊陳至今住在醫院重癥監護室里近1個月,每天由值班醫生、護士負責他的吃喝拉撒。
既然病人情況穩定,為何不轉去普通病房?“沒有家屬簽字普通病房也沒辦法接收。沒有家屬陪護,病人留在普通病房,萬一突然出現意外怎么辦?病患由于沒有自理能力,放在普通病房,也會影響其他病患的治療。”袁啟言無奈道。
記者走訪了解到,市二醫院的情況并非個案。在廣西民族醫院,“逃單”的情況也很普遍,主要以骨科、重癥醫學科、神經外科以及急診科為主,據初步統計,以急診科為例,從今年1月至8月14日,“逃單”患者已有23人,涉及總金額達15960.07元,涉及人員以“三無人員”(即無身份、無責任機構或人員、無支付能力的病人)為主。
困境 無人接收病患雖可憐醫院也尷尬
“如果所使用的儀器多的話,重癥監護室每天的治療費用至少8000元,現在病人情況穩定了,每天費用至少也要3000元左右。”羅凱說,醫院成了此類特殊人群的“收容場所”,醫生護士不得不承擔起照顧此類病人飲食起居的責任。“病患可憐凄慘,院方則處境尷尬,同時醫院有限的病床資源被占,真正急需治療的病人住不進來,這些病患又送不走,成了醫院最為頭疼的問題。”羅凱說,該院重癥監護室總共有18個病床位,目前已有15個住滿,空了3個還是采訪當天早上才騰出來的。
劉昕坦言,目前,醫院最大的困境就是,醫院接收此類病人之后的后續治療機構的缺失,“醫院是治療機構,不是康復療養機構。”對于醫院的滯留病患,醫院曾經聯系過社會福利院,但是由于滯留病患有家屬,不符合相關接收條件,社會福利院很難接收。
“針對流浪乞討人員或是“三無”貧困患者,可通過申請應急救助基金實施救助。”南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說,南寧市應急救助基金在一定范圍內解決了醫療機構“又出力又墊錢”的情況,但是對于有家屬的,則沒有相應政策配套來操作。
數據顯示,2016年,自治區下撥至南寧市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經費共182萬元,其中本市級92萬元,縣級90萬元。但由于基金適用人群及范圍明確,核銷范圍面相對較窄,對醫療機構現存的各類欠費問題未能從根源上解決,導致醫療機構墊支的各類醫療費用仍較突出,特別是逃費現象等。“對此類人群的身份信息的核準尤為困難,應急救助基金也難以真正‘應急’。”
破局 特殊病患急需設立專項資金救助
“面對滯留病患現象,醫院長期以來十分被動。墊付醫療費不說,一個個床位變成‘死床位’才要命,病床無法周轉,有需要的病人住不進來。”劉昕說,由于缺乏健全法律保障體系為醫院維權,原本只需要承擔治病救人的醫院如今要“消化”許多社會矛盾,比如家庭有矛盾把老人往醫院一送,還有人就是雙手一攤跟醫院說沒錢,然后人間蒸發。
“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往往才是最需要陽光的地方。”劉昕建議,首先,政府應盡快出臺此類人員的管理辦法,應立法強行讓家人接走自己的親屬;無直系親屬或者無家屬的情況下,民政部門應該按照相關規定接收此類病人。其次,政府應該明確,對于此類被遺棄病人,相關職能部門應該承擔哪些責任,政府各職能部門應該協調配合,建立起長效機制,妥善處理此類病人。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醫院,幫忙聯系病人家屬,令家屬照料患者,達到出院標準的應將其接出院,讓其盡早步入正常的生活軌道。再者,政府還要牽頭盡快建立這一特殊病患人群的專項資金救助項目。
“我們不能光要求醫院每次都主動來獻愛心,也不能每次寄希望于熱心市民來施以援手。”劉昕說,這些被遺棄病患,大多為重癥患者和老年人,而病患家屬之所以遺棄自己的至親,多數是因經濟困難而作出的無奈之舉,建立這一特殊病患人群的專項資金救助項目,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現實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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