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安徽入河排污口底數不清 巢湖環境形勢嚴峻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指出,安徽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重發展、輕保護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督察談話中多數同志反映,安徽省一些領導干部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對自身肩負的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環境保護法治意識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后,條例規定的有關要求基本沒有落實,甚至仍然大量違法開發建設。2011年通過行政區劃調整,將巢湖整體納入合肥市管理,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對巢湖實現統一保護監管,但由于職能交叉,權責不清,監管不力,體制優勢沒有得到發揮。
政績導向存在偏差。2016年省政府對各地市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經濟發展權重由上年14.6%~22.3%上升到27.5%~32.5%,但生態環境指標權重卻由上年14.6%~22.3%下降到13.5%~20.5%。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考核中,蚌埠、淮北、銅陵、六安4市空氣質量下降,考核結果應為不合格,但實際考核結果為良好或合格。淮南市政府對淮南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南高新區、安徽現代煤化工產業園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無論是考核內容,還是指標體系均無環境保護要求。六安市對環境保護部門下達招商引資任務,并在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一些部門和地方工作不嚴不實。省水利廳雖然組織開展過入河排污口排查,但對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數不清,日常管理嚴重缺位,大量入河排污口長期超標排放。省國土資源廳履職不到位,沒有按要求開展督查和考核問責,導致安徽省“三線三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礦山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省環境保護廳對池州市東至經濟開發區突出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但在整改要求未落實的情況下,僅憑東至縣政府做出的承諾即于2015年12月解除掛牌,工作流于形式。
淮北、宿州兩市于2016年12月將尚未開工的淮北市相陽溝、寧王溝,尚未完工的淮北市老濉河和宿州市三塘等4個項目虛報為已完成黑臭水體整治的項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作失察,僅簡單匯總后直接上報上級部門。督察發現,三塘整治項目仍有一塘尚未開工,相陽溝、寧王溝整治項目督察期間剛剛動工。老濉河截污工程尚未完工,沿河9個排污口大量排放生活污水,群眾反映強烈。
淮南市姚家灣排污口位于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環境隱患突出。為解決這一問題,淮南市于2017年4月建成石姚灣污水泵站,將污水納管排入淮南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但泵站運行一個月來,污水處理廠進水量并未增加,每天4萬余噸污水去向不明。對此,淮南市不了解、不調查,直至督察組發現后才組織排查。
二是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近年來,巢湖水華高發,2015年最大水華面積321.8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積42.2%;2016年水華最大面積為237.6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積的31.2%。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體總磷濃度和富營養化狀態指數同比均呈上升趨勢。督察還發現:
破壞濱湖濕地。2016年合肥市濱湖新區違法審批,損毀防浪林臺濕地,將14萬平方米防浪林臺用作建筑垃圾消納場。防浪林臺內濕地已被渣土填平,完全喪失了生態功能。濱湖新區還將派河口天然濕地違規用作建筑垃圾消納場,已傾倒土方約50萬立方米,占用濕地60萬平方米。另外,渡江戰役紀念館西側濕地也陸續被土方填埋,損毀濕地約16.8萬平方米。
違規侵占湖面。2013年合肥市實施巢湖沿岸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工程,將原本連成一片的濕地從中隔斷,預留部分區域作為濱湖新區旅游碼頭用地。2014年又以實施濱湖濕地公園工程名義,在近兩公里的湖岸違法建設“岸上草原”項目,還以建設防波堤名義圍占湖面,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其中約2000畝湖面已經用作旅游開發。
入湖污染量大。十五里河、南淝河和派河水質長期劣Ⅴ類,3條河流入湖污染物巨大。2013年立項的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遲遲沒有建成,導致每日約6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南淝河流域長期沒有實施有效的雨污分流,加之管網大量錯接、漏接,流域污水處理設沒有發揮效益。派河流域的肥西縣污水處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主要支流潭沖河和王建溝水質逐年下降。
三是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淮河支流水質長期沒有改善,2016年監測的27條淮河二、三級支流中,7條水質為Ⅴ類,10條為劣Ⅴ類。
淮北市排水規劃頻繁調整,烈山、杜集兩區因污水管網長期空白,35萬人口每天約4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造成龍河水質持續惡化。淮南市因配套管網建設不到位,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約50%,每天10余萬噸生活污水排入淮河和瓦埠湖。亳州市建成區污水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每日超過3萬噸污水直排渦河、宋湯河。宿州市“十二五”期間應建成投運的汴北污水處理廠和城東污水處理廠,至今尚未建成,區域內約20萬人生活污水直排北沱河。
宿州、亳州生活垃圾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宿州市靈璧縣生活垃圾仍堆存于無污染治理設施的簡易垃圾填埋場,群眾反映強烈。蚌埠市懷遠縣長期利用無防滲措施的水塘堆存生活垃圾,垃圾滲濾液通過溝渠直排環境,督察采樣監測發現,滲濾液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4340毫克/升和580毫克/升,污染十分突出。另外,兩市規模以上畜禽養殖企業建成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的比例僅為5.6%和22.3%,大量養殖糞污直排環境。
皖北地區大氣污染問題突出,其中宿州、亳州兩市空氣質量惡化尤為突出。2016年,宿州市PM10濃度較2015年不降反升,細顆粒物濃度全省最高;亳州市2017年1~5月PM10濃度同比上升44.2%,升幅全省最高。督察發現,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仍有燃煤小鍋爐在用;非煤礦山整治和生態修復工作停滯,礦山揚塵問題突出。亳州市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嚴重滯后;建成區大拆大建帶來揚塵污染,以及大量攪拌站、石子加工等揚塵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大量煤矸石制磚企業大氣污染物直接排放,局部污染嚴重。
四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全省163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中,24個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15個園區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污水處理廠無法正常運行。銅陵市循環經濟工業試驗園污水管網建設緩慢,配套污水處理廠長期進水不足,至今未能正常運行。
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違法違規新建、擴建大量旅游、畜禽養殖、房地產項目,水質從2013年的Ⅱ類下降到2016年的Ⅳ類。瓦埠湖飲用水水源地、宿松華陽河湖群省級自然保護區圍網養殖面積大幅度超過控制要求,水質下降明顯。
督察要求,安徽省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著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決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巢湖治理保護、工業園區綜合整治和自然保護區監管。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719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113家,立案處罰803家,累計罰款2635.2萬元;立案偵查52件,拘留63人;約談637人,問責476人。
督察強調,安徽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安徽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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