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中院毒品案件集中公開宣判現場。
6月25日,海南一中院在海口對黃某朋、黃某會等8人販賣、運輸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進行集中宣判。該案跨越瓊粵桂三省,涉案販賣、運輸毒品人員眾多,毒品數量大。被告人黃某朋一審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黃某會、王某桂及林某楊3人犯販賣毒品罪均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某成、黃某德、柯某雄、李某濤等4人犯販賣毒品罪、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十五年到七年不等的刑期。
走訪市場 組建“販毒團隊”
據悉,2015年底,農某干(另案處理)找到侄子黃某朋, 希望通過販賣毒品來大撈一筆。黃某朋,43歲,廣西人,其叫上同年齡段的老鄉黃某德、黃某會等人來到海南了解市場,先后結識了海南男子李某成、王某桂、李某濤等人,并組建了一個販毒團隊,在該團隊中的8名涉案人員在實施毒品犯罪活動中有明確的分工。
2016年間,農某干負責毒品采購,被告人黃某德、黃某朋等人負責從廣東、廣西運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到海南交給黃某會。黃某會再聯系李某成、王某桂、李某濤通過此三人進行販賣并收取毒資。
在參與販賣毒品中,黃某朋販賣海洛因1400克、甲基苯丙胺6928.3克;黃某會販賣海洛因2100克;黃某德一次運輸海洛因700克;李某成販賣海洛因2800克;王某桂販賣海洛因752.19克、甲基苯丙胺2.56克;林某楊販賣海洛因399.7克、甲基苯丙胺10.83克;李某濤非法持有海洛因約50克。柯某雄非法持有氯胺酮761.41克、甲基苯丙胺1.85克。
分工明確 供運銷“一條龍”服務
據了解,2016年3月16日,在農承干的安排下,黃某朋從廣西攜帶4板海洛因(1板重約350克,下同)到海口市,將2板交給黃某會、另外2板交給李某成。當晚,李某成將2板海洛因販賣所得的贓款交給黃某朋。次日,黃某會和李某成將另外2板海洛因販賣給王某桂,王某桂支付了21萬元毒資,黃某會給李某成6000元提成,余款交給黃某朋。
2016年4月12日,黃某德與黃某學從廣西各帶2板海洛因到海口市靈山鎮交給黃某會。黃某會聯系李某成,告知其聯系分銷。李某成遂將部分海洛因約500余克販賣給“海盜”和“阿康”,并伙同被告人李某濤販賣海洛因約50克給“阿哥”后,李某成將收到的毒資交給黃某會。2016年4月13日上午,李某成、黃某會將2板海洛因以21萬元的價格販賣給王某桂。
2016年4月12日,黃某朋從廣東攜帶7條甲基苯丙胺到海口市交給王某桂。次日,黃某朋乘坐大巴車從廣州到達海口汽車西站,準備離開時被民警抓獲,當場從其行李箱內繳獲平均含量為76.6%,凈重6928.3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抓獲黃某朋后,當晚民警在海口一出租房里抓獲黃某會、李某成、李某濤,當場從李某成繳獲含有咖啡因成分的粒紅色藥片27粒,凈重2.6克;含有尼美西泮成分的橙色藥片4粒,凈重0.74克;從黃某會處扣押現金283360元、電子稱等物品,從李某濤處扣押現金1110元、手機等物品。2016年4月14日,民警在廣東省徐聞縣海安鎮抓獲準備返回海口取毒資的黃某德。
據悉,2016年3至4月間,被告人王某桂兩次從黃某會、李某成處購買海洛因。2016年4月13日其以21萬元價格從黃某會、李某成處購買2板海洛因,同日在其家中販賣1板海洛因給林某楊,林某楊支付11.5萬元。
同年3月某天與4月13日,林某楊從王某桂處拿到毒品后,分三次販賣給他人15克共計得款6000元。2016年4月13日,民警在海口將告人王某桂、柯某雄抓獲。
法院審理 1人被判處死刑3人判無期
海南一中院審理認為,黃某朋、黃某德無視國法,明知是毒品而運輸,黃某朋兩次運輸毒品海洛因約1400克、甲基苯丙胺6928.3克(實物扣押),黃某德一次運輸毒品海洛因約700克,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黃某朋積極參與毒品犯罪活動,僅一次被當場扣押的甲基苯丙胺競達6928.3 克,運輸毒品數量大,且毒品含量高,先后兩次運輸毒品,社會危害性極大。黃某德明知是毒品而運輸,但其僅參與一次犯罪活動,運輸毒品的數量也大大少于同案被告人黃某朋,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故判處黃某朋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黃某德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黃某會、李某成、李某濤向王某桂等人販賣毒品,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其中,黃某會販賣海洛因約2100克,被告人李某成販賣海洛因約2800克,含咖啡因成份片劑2.6克(實物扣押),含尼美西泮成份片劑0.74克(實物扣押),被告人李某濤販賣海洛因約50克。黃某會與李某成系主犯;被告人李某濤明知李某成販賣毒品而積極參與,并組織聯系下家促成毒品交易,系從犯。同時,李某濤系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法院判處黃某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李某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000元;判處李某濤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王某桂販賣海洛因約752.19克(實物扣押402.19克)、甲基苯丙胺2.56克(實物扣押),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王某桂系累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故判處王世桂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林某楊販賣海洛因約399.7克(實物扣押384.7克)、甲基苯丙胺10.83克(實物扣押)、含咖啡因成份片劑0.75克(實物扣押),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林某楊系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故判處林書楊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柯某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氯胺酮761.41克、甲基苯丙胺1.85克(均實物扣押),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柯某雄系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故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據此,海南一中院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法作出以上判決。此外,海南一中院還對另一起販賣毒品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并判處被告人陳某書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20000元。
第30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為加大毒品犯罪打擊力度,擴大禁毒工作宣傳聲勢,將“禁毒三年大會戰”推向深入。海南一中院特邀海南政法職業學院以及海南省農墾海口中專學校共計300余名師生觀看了此次集中宣判,在場旁聽人員紛紛表示,此次近距離觀看毒品案件集中宣判,讓他們更加深刻認識到毒品的危害,販賣毒品害人害己,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告誡身邊的人要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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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指揮他人運毒販毒?海南一毒販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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