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12日消息(通訊員李嬌萍 見習記者潘睿)去年12月,海口一男子嚴某(17歲)于某日中午潛入某大學宿舍成功偷盜一部手機后,于次日凌晨又一次潛入該宿舍偷盜。6月12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秀英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了這起偷盜案,被告人嚴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罰款5000元。
據了解,嚴某于2016年12月某日中午潛入某大學宿舍,將被害人手機(經鑒定價值740元)盜走。之后,又于第二日凌晨再次潛入該宿舍,偷走了六部手機,總價值2565元。
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嚴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被害人財物共計價值330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嚴某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大部分被盜物品已追回并發還被害人,可酌情對嚴某從輕處罰。
該案審理法官表示,嚴某法制觀念淡薄,抵制力差,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對此,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希望通過本案的審判,嚴某能正視自己的過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
相關鏈接:
海口:兩慣偷多次盜竊電動車 不勞而獲只為“來錢快”?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