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通過qq聯系網紅主播。
海口網5月23日消息(記者李珊珊 攝影報道)23日,海口市民李大姐向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訴說了自己的煩心事,李大姐12歲的兒子自今年4月30日起通過李大姐的微信錢包向外轉賬近三萬七千元,而這些錢都用于給網紅主播送禮物和充值網絡游戲。目前,李大姐正在與幾家相關游戲平臺就退款事宜進行交涉。
為學打游戲 少年給網紅“送禮”兩萬八千多
23日上午,李大姐告訴海口網記者,她正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兒子,自4月30日起陸續轉賬將近三萬七千元,用于給網紅主播送禮物和充值網絡游戲。“家里開了個小賣部,進貨常常用微信轉賬,所以微信錢包里的余額比較多,直到5月19日,我轉貨款時發現余額不足,才發現了這件事。”李大姐嘆道。
據李大姐統計,截至發現之前,她兒子通過微信給4399小游戲平臺轉了六千六百元、給龍珠直播的某位網紅主播轉了兩萬八千多元,其余的則轉給了騰訊游戲。在海口網記者的詢問下,李大姐的兒子坦言稱:“我給主播送禮物,是想讓他帶我打游戲的,我也沒算過自己送了多少錢,都是偶爾玩的。”
隨后,海口網記者通過李大姐兒子的qq聯系到了“收禮”兩萬八千多的網紅主播,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送禮物的是個孩子,他愿意把自己的流水部分返還,但具體事項還需要與龍珠直播官方聯系。
目前,李大姐正在與這幾家相關游戲平臺交涉。
李大姐微信交易的部分支出。
律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交易或無效
那么,對于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授權的情況下進行消費,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業鎮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規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對于十歲以下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的交易本身是無效的。對于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部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未成年人的行為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圍進行了交易,家長可以主張撤銷。”
對于未成年人如此的消費心理,海南省心理協會秘書長羅衛介紹稱:“對孩子這樣的行為,家長不要過于消極,青春期的孩子對未知事物充滿好奇心,也希望像大人一樣,能掌控一些事情,從而擁有獲得感和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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