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體現對軍屬的關心和照顧
隨軍家屬落戶可當場辦理
“我丈夫是海口某部軍官,我從重慶來到海口并參加工作多年。現在我已符合隨軍落戶的條件,想把我的戶口遷移到海口,不知該準備哪些材料,如何辦理相關手續。”5月8日,李女士向海口日報反映情況。市公安戶政部門負責人解答了隨軍家屬在海口落戶的相關規定。
《海口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范》46條規定: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子女,經部隊師(旅)以上政治部批準,可以申請落戶。部隊駐地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但該部隊隨軍家屬生活區在本市的,可以在本市落戶。
隨軍在海口落戶,需交驗這些材料:《軍隊干部申請家屬隨軍報告表》;《軍官證》、《結婚證》;有子女隨遷,《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親屬關系的,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或法定親子關系證明材料;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在合法固定住所落戶提交合法房產證明材料;在部隊集體戶落戶提交部隊集體戶口簿。
隨軍家屬落戶的辦理程序為:申請人向落戶地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提出申請,如實填寫《公民戶口遷移審批表》(若申請人提交了部隊證明的,可不在“單位、居(村)委會領導意見”欄簽署意見)。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戶籍內勤民警受理、審核,辦證中心值班領導(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分管領導)審批后,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屬農村派出所轄區的,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將審批材料轉給派出所,申請人憑《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到派出所辦理落戶;屬城區派出所轄區的,由辦證中心辦理落戶。
海口對隨軍家屬落戶實行當場辦理,這樣可以縮短辦理落戶業務的時間,讓申請人少跑路。這充分體現了海口作為連續多年的全國“雙擁”模范城,對擁軍擁屬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軍人家屬的關心和照顧。
記者李云川
(海口網5月10日訊)
?
?
相關鏈接:
海口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提供依法維權平臺?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