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網民一旦發現官方信息與自己所見所聞不一致,就會習慣性表達出來。哪怕他們不上網,也有傾訴的途徑。
去年12月,“中國之聲”報道了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瞞報洪災死亡人數,實際死亡38人,當地上報死亡5人、失蹤3人一事。報道播出后,與岫巖縣一山之隔的遼陽市遼陽縣也有群眾反映,在2012年8月4日晚,遼陽也有群眾被洪水奪去了生命,但遼陽市、縣兩級政府對外宣稱,當地應對有力,沒有造成一人傷亡、一人失蹤。(央廣“中國之聲”3月28日)
又見瞞報!“還是熟悉的配方,還是原來的味道”。從報道看,遼陽縣的瞞報手法,與岫巖瞞報簡直如出一轍,都是輕描淡寫,大事化小。遼寧省已認定,在2012年的“8·4洪災”中,岫巖確實存在瞞報死亡人數的問題。
瞞報往往“事倍功半”,口口聲聲稱“沒有造成一人傷亡、一人失蹤”,民眾會相信嗎?不怕那些有傷亡或有人員失蹤的家庭聽到嗎?瞞報的部門再有能耐,也不可能一手遮天、封閉所有信息。只要信息是流動的,不捂住民眾的眼睛、塞住他們的耳朵,他們就會傳播。以岫巖事件為例,“縣里瞞報死亡人數”,在當地成了公開的秘密。
當初,岫巖瞞報事件之所以敗露,與一名有責任心的退休官員有關。據報道,當地通報洪災造成5人死亡、3人失蹤,當地一名普通干部發現自己了解的情況和官方通報的不一致,覺得很吃驚,便決定實地調查——他跑了多個鄉鎮,挨家挨戶求證,最終得出了38名死亡者準確名單。耐人尋味的是,這名退休官員一開始并沒有公開名單,而是把材料寄給了有關部門,但是等了一年多都沒有得到回應。一遇難者家屬找到他,要走了名單,真相最終大白于天下。
隨著媒介技術越來越發達,瞞報成本也越來越高。“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網民一旦發現官方信息與自己所見所聞不一致,就會習慣性表達出來。哪怕他們不上網,也有傾訴的途徑。
仍以岫巖瞞報事件為例。那名退休官員就是從鄉親口中得到更可信的數據“洪災后,村里的親戚告訴我,我們鎮死了十幾個”,從而生疑,隨后開始調查的。其實,洪災過后幾個月,瞞報在岫巖縣都是最熱的話題。可見,瞞報是愚蠢的,也是徒勞的。
既然如此,為何一些官員仍然喜歡瞞報?大概有兩個原因,一來他們自以為聰明,幻想人不知鬼不覺。二來他們害怕擔責,如果給數字化化妝,不僅不被追責還可邀功——“當地應對有力,沒有造成一人傷亡、一人失蹤”。要遏制瞞報,就應該提高瞞報者的違規乃至違法成本,讓他們付出慘痛的代價。
向公眾說真話、交實底,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非要藏著掖著,結果里外不是人,被搞得灰頭土臉,又是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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