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發生一起事故,車主請求救援站施救,26公里的高速救援,救援站開出了四萬元的價碼,于是車主質疑救援站“漫天要價”,引發社會熱議。事情真相如何?央視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11月11日早上6點多,張先生兄弟倆從廣西將一車30多噸的肥料運往山東老家。在從滬蓉高速轉到京港澳高速時,貨車撞上了高速護欄,發生側翻,張先生的哥哥被送往醫院,張先生則留在現場處理事故。但救援站給出的救援費單子讓他有點接受不了。
張先生:他說我給你降一下,然后給我算了一下,給降到了四萬,最低四萬了少一分都不行了。就是有點漫天要價的感覺,單單就是貨物搶救(裝載)費就接近兩萬塊錢。
26公里的施救距離,四萬元的救援費用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呢?
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的衡陽車輛救援站,記者看到了當時救援站出具的協議書,其中,吊車費用第一臺2500元、第二臺5500,共計8000元,貨物轉運費4000元,貨物裝載費17688元,搶修車輛3000元,現場清理300元,貨物放置倉庫內保管3天6000元、拖車費26公里1012元,總計為4萬元。面對張先生的疑問,救援站的工作人員承認,這個收費有些高,不過具體價格還可以協商。
車輛救援站工作人員:按照我個人來講,說句實話,確實有點偏高,確實有困難的,那就由雙方協商。
幾次協商之后,救援站最終將救援費定在了35000元,可是張先生還是不能接受。12月2日,張先生找到了路政部門,經過路政部門的協調,最終的費用變成了23637元。那么這個23637元又是怎么來的呢?
按照路政部門出具的核算清單,道路救援收費分成標準收費部分和協議收費部分,其中標準收費部分,包含第一臺吊車費用2500元、裝卸費用2400元、轉運費用2400元,外加現場清理、貨物保管、停車費、拖車費等,共計19637元;協議收費部分,包括第二臺吊車的救援費3000元,現場清理費1000元,兩部分合計23637元,比開始的費用少了近17000元。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此前的收費協議涉嫌亂收費。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處路政大隊新塘中隊隊長李軍:這個協議肯定要不得的,救援站給我們解釋,他們本來也沒有打算收那么多,本來打算收兩萬四五千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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