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7日消息(記者童言)日前,我省下發《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及配套性文件,提出從重點建立實名制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單獨列支、銀行定期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著手,全面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的長效機制。
《意見》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在工程所在地的委托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后,建設單位須于每月15日前按工程進度款25%作為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以解決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捆綁等難以界定的問題。
《意見》提出,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意見》同時要求,建立和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全省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要單列資金作為應急周轉金,用于解決被拖欠工資、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最低生活保障等問題。
?
?
相關鏈接:
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