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9月21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2歲的小劉是西安思源學院大四學生,今年他在陜北老家進行貧困生建檔立卡登記后,按照規定可申請6000元助學金生活補助。但暑假他拿著相關證明在村子里蓋章后,回到學校審批時,卻被學校以“購買筆記本電腦不算貧困生”為由,不給發補助款。
據稱,此次貧困生認定中,還有一些同學和小劉一樣,因使用筆記本電腦而與“貧困生”資格“擦肩而過”。小劉想不通的是,各個管理部門已對家庭收入進行了鑒定,而且就像他說的,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兩千多元,手機不到一千塊,兩樣加起來可能還沒有的同學半部手機貴。
人們注意到,現行的《陜西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為2007年制定,到現在已有9年。在過去的九年里,筆記本電腦早已從“高檔”物品,成為“經濟適用”物品,那么,以“購買電腦不算貧困生”為由將貧困生拒之門外,是否也該與時俱進修改一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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