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臺州6月23日電(記者何蔣勇 通訊員李潔)日前,浙江省臺州溫嶺一對夫妻明知孩子是拐來,依然大膽收買,結果,兩人還沒等來天倫之樂,卻使自己鐐銬加身。6月23日下午,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梁某夫婦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一案。據了解,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將“買方入刑”以來,臺州首例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案。
23日下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梁某夫婦,溫嶺澤國人,年過40歲,卻膝下無子女。曾經兩人想著在溫嶺福利院領養一個,但未成功。
2012年,梁某因犯強制猥褻被判了刑。在看守所期間,他與貴州人余某成為“獄友”。余某前科累累,因為盜竊和搶劫,兩次鋃鐺入獄。兩人熟稔后,梁某訴苦自己沒孩子:“如果有了小孩,上了戶口,村里就可以多分錢。”余某則爽快許諾,待出獄后給他帶個孩子。
之后,梁某與余某相繼出獄。余某一直惦記著梁某的事,先在老家聯系了一個一個月大的女娃,后因女娃的外公外婆不同意而告終。“梁某跟我講,不管偷、搶都要給他找個小孩。”余某供述。
2015年初,梁某主動聯系余某,兩人舊事重提,并承諾事成之后給余某2-3萬元。余某決定踐行諾言,幫他找一個孩子。同年11月19日,余某與老鄉綽號為“燕子”的陳某來到了溫嶺。陳某信用卡欠債六萬,余某跟他講了給梁某找一個孩子的事,并允諾事成之后,錢一人一半。陳某同意了。
兩天后,余某和陳某開著一輛助力車,來到了溫嶺城北街道六份村與澤國鎮高坦村交界處的河邊,兩個在河邊玩滑板車的小孩進入了他們的視野。余某和陳某買了一個氣球,憑借一句“叔叔帶你去玩”,就誘拐走了其中一個看上去只有三、四歲,穿著黃色馬甲的小男孩。
之后,兩人帶著小男孩來到溫嶺新河與梁某夫妻碰頭。雖然懷疑孩子是被拐來的,梁某夫婦依然愿意收買,雙方談好4.5萬的交易價格,并讓余某在一張廣告紙上寫下銀行賬號,約定第二天通過銀行打錢。
梁某夫婦給小男孩買衣服,做好吃的,帶他玩自動麻將桌。可第二天凌晨1時30分,四人的如意算盤就落空了。接到失蹤報警后,溫嶺警方在新河抓獲了梁某夫妻倆,并成功解救小男孩。同年9月30日,余某和陳某落網。
公訴機關認為,余某和陳某的行為已構成了拐賣兒童罪,而梁某夫婦的行為也已構成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
6月23日下午,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梁某夫婦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一案。開庭審理持續二個多小時,因案情復雜,法庭并未當庭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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