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啟辰藝術幼兒園教師虐打兒童”事件曝光后,兩名涉事教師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他們為何要打孩子?《工人日報》記者對此展開了采訪。
涉事幼師的解釋
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了解到,目前,涉事教師劉某某、任某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了解,兩名涉事的教師均為幼師專業畢業,其中劉某某21歲,2016年3月到啟辰幼兒園任教;任某20歲,2015年7月到該幼兒園任教。
身處輿論漩渦的兩人日前接受當地電視臺采訪時,幾度落淚。她們表示,已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的行為。她們稱,工作之初,面對孩子,還有點耐心,但任教一段時間后,由于孩子淘氣,不好管教,就動了手,“每個月的工資2400元,在工作和生活上,感覺到了很大的壓力。”
幼兒園的另一位王姓教師也表示,幼師工作壓力大。“每天6點起床,早上7點半到幼兒園,晚上6點才回家。家長對我們的要求很高,課堂上20多個孩子,有些搗亂的孩子怎么說都不聽。每天下班后根本不想說話。”
北京師范大學的一項調查顯示,接受調查的幼兒教師59.5%有明顯倦怠傾向,很多人有疲憊不堪、擔心出事、焦躁不安之感;還有近一半的教師感到自己的脾氣變壞了,常常為一點小事就對孩子和家人發火。
園方稱“對此事毫不知情”
幼兒園另一位老師在事件曝光后向記者表示,園內老師對此事也感到震驚。“兩位教師都是通過應聘進入幼兒園的,兩人性格開朗,與人為善,沒有發現品行不端的事情。”
很多家長也表示,涉事的兩名教師平日在面對家長時,態度和藹且工作細心。他們對兩名教師在幼兒園內虐童表示無法理解。
經過多方聯系,記者見到呼和浩特啟辰幼兒園負責人劉姓男子。據他介紹,事發前,園內有關領導“對此事毫不知情”。他承認,管理上存在疏忽和不到位的地方,目前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該負責人表示,他們的教師具備幼師資質,都是通過正常程序招聘的。
此前,幼兒園在招生時曾保證,將選拔一支高素質、有愛心、有責任心、有創造力的教師團隊。
對此,一位在幼教崗位上工作了十幾年的老教師說,現在成為一名幼兒教師的門檻很低,“會唱唱會跳跳就有機會成為幼兒教師”,而“孩子入了園,關起門來,老師要是不說,誰也不知道他對孩子究竟做了什么”。
管教與虐童的邊界
盡管兩名涉事老師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但很多家長擔心,對兩人最終的處理結果并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據了解,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對未成年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司法實踐中,虐童行為很少被量刑,因為虐童總是與管教難以區分。
結合多地發生的幼師虐童事件,法律界人士呼吁,我國刑法應當盡快增設獨立的虐待兒童罪罪名,放寬虐待兒童的入罪標準,將沒有造成死傷但是性質惡劣的虐童行為予以犯罪化。
專家認為,法律最大的功能不是打擊,而是震懾,讓施暴者意識到實施暴力是有法律責任的。而社會在兒童暴力問題上,面臨的最大挑戰是施暴者很難有嚴重的法律后果,法律的震懾功能沒有發揮出來。
呼和浩特教子有方家長學校創始人、二級心理咨詢師張巧蓮認為,虐待兒童是靜悄悄的犯罪,其身體傷害通常不嚴重,但心理、精神傷害尤其是對兒童成長的負面影響是巨大和長遠的,“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兒童的邊界,也不認為取樂、侮辱、忽視兒童的行為也屬于虐待,而在國外,虐待兒童的行為是法律的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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