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shù)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海口建言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椰風視點>
    探險“備案制”亟待 補齊制度短板
    探險“備案制”亟待 補齊制度短板
    來源: 海口網(wǎng) 作者:王麗美 時間:2016-04-12 09:20

      4月1號起實施新的《陜西省旅游條例》規(guī)定,組織“驢友”穿越秦嶺具有危險性的健身探險旅游活動,應提前5天備案,否則要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4月11日央廣網(wǎng))

      陜西省規(guī)定健身探險旅游活動,提前5天備案,是為了規(guī)范戶外探險活動。因為盲目探險不僅對驢友個體及家庭造成毀滅性打擊,圍繞救援也靡費了有限、緊張的公共安全資源,近年來,關(guān)于收取搜救費、處罰驢友的呼聲漸高,探險“備案制”既是在防范探險風險,又是對民意的積極呼應。

      對于驢友而言,提前5日備案,可以提前獲知所去之地的安全狀況,是否成熟開發(fā)、是否道路暢通,活動時間、地點、路線、人員名單、保障措施、應急方案等準備齊全,方能應對探險過程中的意外發(fā)生,保障生命安全;對于營救方而言,有了備案,一旦發(fā)生危險,也便于政府快速、高效地組織營救。而對于不備案,盲目探險而又無端動用社會資源的人員,予以一定程度上的懲戒,杜絕類似危險事件的蔓延,避免造成巨大的公共資源浪費,故而也是對公共資源的有力保護。

    (編輯:吳茜)
    ?

    網(wǎng)友回帖

           www.yinhu3.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未經(jīng)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zhuǎn)載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