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農貿市場顧客正在用塑料袋裝水果。本報記者 王偉偉/攝
日前,有關“限塑令實施7年名存實亡,卻讓超市大賺”的報道,讓沉寂7年之久的限塑話題再度成為民眾關注的熱點。
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這份被公眾稱為“限塑令”的通知明確:“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時至今日,“限塑令”緣何收效不佳,政策失靈的背后有什么深層原因?
政策讓商家鉆了空子
據統計數據顯示,全球每年塑料總消費量4億噸,中國消費6000萬噸以上。“限塑令”規定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價格的杠桿調節機制來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引導、鼓勵公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
“限塑令”本著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降低白色污染保護環境,在我國執行已歷時7年多,然而近期媒體反映,其非但沒有達到明顯“限塑”目的,反而成為商家發財的又一商機。
不少商場超市售賣有償塑料袋時,在一角多的成本價格上翻上兩三倍售出,很多商家為了壓低成本,常選用厚薄度較低、成本價較低的塑料袋進貨,而這種低價塑料基本上是不可降解的白色污染塑料。
“自從塑料袋收費了,很多超市做的塑料袋薄到根本沒法重復利用。長春恒客隆超市大袋五角小袋三角。超市廣播成天在播:親愛的顧客,我超市使用的塑料袋為新型環保袋。質地較薄,無法承受太多重量……說白了就是這袋不結實,東西多得多買點。買點東西用好幾個袋不說,往回走時還有可能漏了。”家住長春的王先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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