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江西南昌一名蘇姓女子日前以支付寶向朋友還款1萬元人民幣,卻因為一時手快,轉錯賬號戶。一直解決不到問題的蘇女士,隨后竟然帶一家人“占領”銀行,還躺在銀行大廳的長椅,要求索回款項。銀行工作人員雖被連累而未能下班,但見到這種情況,也哭笑不得。
這則新聞里最引人關注的是女子對于自己這種“不要臉”的解決問題方法的“宣言”:“我不要臉,我跟你說,我從小就這樣活到大,我不要臉”。這讓很多網友大罵女子是“刁民”。
要說這位女子的做法,的確是有些“不要臉”:轉錯賬是女子自己的操作失誤,跟銀行沒有任何關系。這家銀行只是收款人的開戶銀行,睡在銀行里,不僅影響銀行的正常營業,還影響儲戶的正常存取款,更關鍵的問題是,這樣根本無法找回轉錯了的錢。要解決問題,還是要想方設法找到對方,如果對方不愿意退還這自動找上門的“橫財”,通過法律途徑,錢是一定可以要回來的。如今采取這樣“不要臉”的方式,不僅于事無補,還影響別人,同時讓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不要臉”,這是何苦?實在不理智、不講理,更不值。
不過,我們也不應該一味責怪這位女子。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1萬元不是個小數目,轉錯賬之后的著急是可想而知的。轉錯賬之后,她并沒有馬上就采取“不要臉”的做法,而是“立即報警,并咨詢了支付寶和銀行的客戶服務人員,但事件仍未解決。”我們知道,發生了這樣的事之后,她要找回錢,最重要的事是要找到對方。可是以她的信息與渠道,這是非常困難,甚至無法做到的。而支付寶與銀行兩家都可以為她提供最有效的幫助。報道中沒有說支付寶及銀行對她提供了怎樣的幫助,但是,假如這兩家提供的幫助是實實在在的,那么她應該已經找到對方了,那樣,她還會如此“不要臉”嗎?在這件事里,支付寶與銀行當然都沒有過錯,但又都有為她提供幫助的義務;有困難找警察。警察對于她遇到的困難也有義務提供幫助,即便她采取了“不要臉”的做法,警察只能向她提出正確的維權途徑,而不能直言她的“耍賴,不要臉”。報道中沒有提她報警之后警察是如何對待的,而警察直言她“耍賴,不要臉”,顯然是她采取“不要臉”的做法之后,銀行報警的結果。無論如何,警察直言不諱說老百姓“耍賴,不要臉”,都是不可以、不應該、不恰當的,只能激化矛盾。
這位女子的做法無疑是失去底線的。可是支付寶、銀行及警方在這件事上,是不是一樣存在失去底線的地方,從而助長了她的“不要臉”?支付寶、銀行與警方很有必要反省一下。
?
?
相關鏈接:
女子轉錯賬攜家人睡銀行大廳要錢:我就是不要臉外匯局今年加大違規銀行處罰 提高代客業務檢查頻率銀行跨行轉賬春節暫停三天 央行系統暫停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