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鄒恒甫因在微博上發表關于北京大學、夢桃源餐廳的不實言論而被北京大學以侵犯名譽權起訴一案,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鄒恒甫被判決刪除兩篇涉訴微博,并公開發表致歉聲明,向北京大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但判決書生效后,鄒恒甫并未在判決制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北京大學向海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2年8月21日起,鄒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發表內容:“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引起廣泛關注。此后,北京大學和夢桃源餐飲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鄒恒甫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認為,鄒恒甫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名譽權,判決鄒恒甫停止侵權,刪除前述兩篇涉訴微博內容,在微博上公開發表致歉聲明,向原告北京大學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鄒上訴。去年年底,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據了解,該判決書生效后,鄒恒甫并未在判決制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北京大學向海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在執行中,海淀法院向鄒恒甫送達執行通知書。鄒恒甫接到執行通知書后,明確表示,其不會履行判決書要求,不會向北京大學賠禮道歉。
消息稱,近期,海淀法院將對該案強制執行,由法院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上公布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鄒恒甫負擔。
昨日下午,鄒恒甫連發3條微博,對自己將被強執予以回應,他稱,“人民日報把一萬八千字的判決書全文刊登是我的榮幸,”并表示“既然可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為什么就不繼續干下去呢?”
>>律師說法
刊登費用可從工資中扣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陳飛稱,若拒不履行發生效力的法律文書,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具體到該案,法院可選擇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公布判決書,或判決書的主要內容,費用則由被執行人承擔。
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出刊登費用,法院則可以給其單位下發協助強執通知書,在被執行人工資中扣除,也可以在其稿費、銀行存款及其它收入中扣除。
?
?
?
相關鏈接:
鄒恒甫斥“北大淫棍太多”拒道歉 法院將強制執行?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