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手機用戶喜歡珍藏點隱私照片在手機里,一旦手機遺失,就成為定時炸彈。近日,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手機艷照敲詐案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李沖通過手機艷照向女上司敲詐3萬元,因此獲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手機遺失 遭到敲詐
余真在一家大型集團成都總部上班。2月7日,她從老家趕到成都,搭乘出租車后發現手機丟了。
5天后,一名為“傻風”的QQ聯系上她,向她索要5萬元。
余真怎么都不會想到“傻風”竟是自己下屬。
“傻風”真名李沖,35歲,在該大型集團外地辦事處擔任業務主管。
手機來自賣二手手機的朋友周雄。
周雄花2千元從一自稱是出租車司機的男子處買下手機后,打開手機看到多張同一女子的照片。翻著翻著,他竟看到一張張裸體照片。
通過照片背景,周雄判斷女子和朋友李沖在同一集團上班。出于好奇,周雄發了一張照片給李沖。
收到裸體照片后,李沖興奮了起來:“還有沒有裸照的視頻?”
接著,一段余真和一男子的性愛視頻傳了過來。“把這部手機留下來,賣給我!可以向余真賣個大人情!通過這個關系,興許,可以把我調到成都上班!”
李沖后來供述,他擔心余真知道隱私照片被看了,說不定非但不會把他調回成都,還有可能把他辭掉。最終,李沖決定通過裸照照片敲詐一筆。
與余真聯系上并“商量”好交換價格后,李沖立刻從外地出發,趕到成都,用2千元把手機買下。
“議價”3萬“歸還”手機
第二天,李沖再次聯系上余真。一番“討價還價”后,雙方把金額定在3萬元人民幣。
“我先轉2萬,你把手機給我,我再轉賬1萬人民幣。”李沖答應了,把銀行卡號發給余真。
1個小時收到錢后,李沖先用報紙裹住手機,再用塑料袋包上,送到中心城區的一家煙酒店,給老板說一會有人來取袋子。
“要記著你的承諾。把1萬元轉過來。”余真拿到手機后,被李沖的反復“催款”激怒,向派出所報了案。
3月30日,李沖被擋獲于家中。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恐嚇、威脅的方式,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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