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獲釋后接過鮮花與母親抱頭痛哭。京華時報記者 王曉飛 攝
在去往老家祭祖途中,陳夏影與母親開心交談。
林家人手捧林立峰的遺像,站在法院外神情黯然。
“將近20年的時間,我思考了很多,經歷了摯友的生離死別,在失去自由之后,我卻找到了信仰。”陳夏影如是說。昨日,在經歷了19年馬拉松式的申訴之后,福建省高院終于對陳夏影、黃興、林立峰三人作出重審判決:三人不構成綁架罪,并維持此前黃興、林立峰犯非法拘禁罪的判決。陳夏影的父親陳煥輝表示,當年陳夏影等人案發后曾被公安機關做過罰款處罰,公安機關一件事不能作出兩次處罰,并且陳夏影等人并不是非法拘禁案的主犯。“我將再次申訴。”陳父表示。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發生一起綁架殺人案,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三人被認定為嫌疑人。當時,案件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福建高院兩次發回重審。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終審裁定,判處黃興和林立峰死緩,陳夏影因尚未成年被判處無期徒刑。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