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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配合交警接受測試
司機配合交警接受測試
海口市玉沙路查處酒駕3起
28日晚8時40分許,一輛黑色奧迪轎車被交警攔下,經酒精測試儀檢測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1mg/100ml,該車車主已達到酒后駕車標準。該車車主平靜地接受處罰后表示,雖然自己僅僅超出指標一點點,但是喝酒了的確不應該開車,既然犯了錯誤就應該接受處罰,“這次算是一個教訓,下次再也不會抱有這樣的僥幸心理。”該車主說。
很快,一輛皇冠轎車被執法人員攔下,車主高先生接受酒精測試儀檢測后,數據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42mg/100ml,毫無疑問構成飲酒駕車。“哎,就是老鄉聚會,我要開車還刻意沒多喝,就喝了兩杯啤酒,沒想到這也能測出來。”高先生叫來朋友把車開走,配合執法人員接受處罰。
9時許,執法人員在玉沙路攔下一輛豐田越野車,只見該車車主神色慌張,執法人員拿來酒精測試儀后,該男子十分抵觸,幾次假意吹氣讓酒精測試儀不能正常檢查。與交警執法人員糾纏近20分鐘后,該男子說:“我吹了好多次了,我吹不動了。”隨后回到駕駛座拒絕使用酒精測試儀,提出要到醫院抽血檢測。隨后記者從海口市交警支隊獲悉,該男子血液酒精含量為41mg/100ml,構成飲酒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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