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說法
刑法需加強兒童保護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禁止虐待兒童?!段闯赡耆吮Wo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確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虐待兒童。但法律專家表示,當前刑法中,并沒有專門的“虐童罪”,比較接近的兩條法律為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备鶕幎ǎ按彝コ蓡T,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師稱,從當前司法實踐來看,虐待罪容易與故意傷害罪混淆,一般從主觀故意上區別兩者界限。他稱,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肮室鈧ψ锉扰按镆?,最高可判死刑。”
“此次發生的南京虐童案,據現有報道看,去年學校就發現過孩子被虐待情況,今年又發現了,因此可以證明持續性很長,基本能認定構成虐待罪?!辈芎Q,在當前情況下,有關部門應首先對男童做傷殘鑒定,再考慮下一步的行動。他稱,當前,由于虐待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傷的,都屬于自訴案件,“而被虐待的孩子往往出于對父母的畏懼或者由于其血緣情結而不能提出起訴?!?/p>
針對當前大量存在的不觸犯刑法的家庭領域中的兒童虐待行為,中國并未制定明確的法律責任和救濟途徑。曹律師呼吁,“我國刑法在保護被虐待兒童方面仍需要加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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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餓死女童事件
2013年6月21日早上,南京江寧區麒麟派出所社區民警王平元上門走訪轄區居民樂燕(女,22歲)時,發現家中無人應答,樂燕手機處于關機狀態。王平元覺得事有蹊蹺,便叫來鎖匠將門打開,發現兩名幼女一個在門邊,一個在床邊,均已沒有呼吸,她們正是樂燕3歲和1歲的女兒。事后,樂燕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江寧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9月18日,南京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樂燕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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