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事制度改革再出新政
一個地址可辦多個營業執照
海南日報海口2月18日訊(記者 周月光 見習記者 王培琳 通訊員符發)省政府辦公廳2月16日印發《海南省企業法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實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的新政策。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此舉將釋放經營場地資源,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辦法》規定,允許企業法人在其住所所屬同一行政區劃(市、區、縣)內增設不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場所,可辦理分支機構,也可向登記機關申請經營場所備案;登記機關對備案的經營場所核發經營場所備案通知書。
允許將同一個地址作為多家企業法人的住所(經營場所),允許在集中辦公區以同一地址作為多家企業法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住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據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前,注冊登記規定對于場所的要求較為嚴格,審查標準涵蓋場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建筑物法定用途等條件,通常一個具體地址僅能登記為一家市場主體的住所。一家企業如果擁有多個經營地點就必須重復辦理登記手續。
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一個地址登記注冊多個營業執照,不僅便利投資者注冊登記企業,而且大幅降低投資創業的成本;一個企業如果在同一個行政區內擁有多個經營場所,不再需要重復辦理登記手續,只需到登記機關備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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