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繼萬慶良之后,廣東又有一名省部級高官被調查。中紀委官網今天下午通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此,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已達54人。
自去年以來,就有不少網帖舉報朱明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為親友經商提供便利,并介入“海南定安迷案詐騙案”等司法個案等。
評價中央黨校學習經歷“優哉的日子”
據南方日報發表于本月26日的報道,25日朱明國還曾公開亮相,出席在中山市召開的廣東全省政協外事僑務工作座談會,并講話。
當地媒體報道顯示,在此之前的整個11月,朱明國的工作日程表都安排得滿滿的。
如21日,出席廣東省政協機關為即將退伍的駐會武警三中隊戰士舉行的歡送儀式;13日,主持廣東省政府在廣東省政協召開的專題協商會,圍繞《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與省各民主黨派和各界別委員進行決策前的政治協商;12日,廣東全省市縣政協主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講話精神專題研討培訓班開班,朱明國作動員講話。
今年上半年,朱明國還到中央黨校學習三個月。學習結束回到廣東,被當地媒體記者問及學習感受時,他回應說“優哉的日子,”稱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每天早6時起床,鍛煉一個小時,然后開始一天學習和生活。因為作息規律,整個人的精神狀況很好。
當地媒體報道稱,對于中央黨校的這次學習經歷,朱明國談的最多的是赴河南蘭考焦裕祿學院和紅旗學院的體驗式教學經歷,很欣賞焦裕祿講過的“吃人家嚼過的饃沒有味道”這句話,并表示給自己定下了目標和任務每年下基層不能少于60天。
41歲時升至省部級
朱明國生于1957年,現年57歲,海南人。仕途履歷歷經海南、重慶、廣東三地十余個重要崗位,任職履歷頗豐。
其人生起點是海南保亭縣(海南建省前隸屬廣東)暢好公社毛招小學教師,當過公社大隊黨支部書記、公社黨委書記,1982年25歲時升任保亭縣委常委。
其后,他在當時的海南自治州委組織部工作了4年,一直擔任組織部副部長,親歷了海南建省的過程。1988年海南建省后,他出任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隨后開始主政地方,在海南文昌工作了5年,官至文昌市委書記、市長。1998年41歲時升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步入省部級官員序列。
2001年,朱明國調到重慶,出任重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在重慶工作5年后,朱明國于來到廣東,2006年至2011年間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后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法委書記,2013年起任現職。
“追究誣告者、懲罰腐敗者”
朱明國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省政法委書記的7年間,廣東查處了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案件等大要案;以及烏坎事件等引發全國關注的群體性事件。
當地媒體報道稱,朱明國親自負責處理烏坎事件,并在隨后召開的維穩經驗交流會上表示,“參與處理這個事件(烏坎事件),我心里特別沉重,壓力非常大”。
這7年間,朱明國多次強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例如2010年7月,在廣東海南兩省黨委部門對口交流座談會上,朱明國將三句贈言送給來自老家海南的考察團:“科學發展,先行先試”;“先干不爭論,時間作結論”;“鼓勵改革者、寬容失誤者、鞭撻保守者、追究誣告者、懲罰腐敗者”。
同年,他還在南方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新加坡為什么能做到廉潔高效》,文中稱,“吏治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要提高公務員隊伍準入門檻,重點審查道德修養、財務狀況和社會關系等”。
“朱明國喜歡寫文章”,采訪過朱明國的廣東媒體記者對新京報記者說,朱明國多次發表署名文章,而且善于跟媒體溝通,曾開玩笑說自己是給記者“打工”的。
不同于一些官員的署名文章,朱明國發表的文章文風較個性化,常以個人經歷、個人感受開頭。如今年1月發表的《學習有感》,開頭就寫到“賀國強同志是我的老首長、老領導”。
今年6月,廣東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書記梁國聚因病離世,朱明國還曾發表悼念文章《好人國聚二三事》,稱“梁國聚同志是我的同學、同行,也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他一直在廣東,我則從海南到重慶再回嶺南轉了一圈”。
網曝介入“海南定安迷案詐騙案”
去年以來,坊間不斷傳出朱明國出事的消息。
比如去年7月22日《廣州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稱“(7月)21日下午,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會見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由于報道中對朱明國的職務表述只提到了“省政協主席”,隨后就有媒體發布消息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不再以省委副書記的身份出席活動。
為此,廣東省政法委官方微博特意于一周后發文更正:之前有媒體報道的“朱明國不再擔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的消息不實。目前,朱明國仍為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省委政法委書記。
去年底以來,網帖也不斷曝出朱明國的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利用職權安排親友進入公安隊伍;介入“海南定安迷案”等司法個案。
從上世紀90年代持續到2012年的海南定安迷案,曾引起媒體廣泛關注,如《民主與法制》就曾報道稱,該起源于購地糾紛的案件,10余年間不斷發生謀殺案、詐騙案、瀆職案、非法轉讓土地案、侵占案等“案中案”。2012年,海南中院已對該起案件作出判決。但網帖曝稱,朱明國在海南任職期間,介入了該起案件的偵破過程,“打招呼篡改案件性質”,導致案件事實蒙上了層層黑幕,最終真相難以揭開。
對于網帖指稱的朱明國的問題,官方從未回應,相應網帖也沒有刪除,直至今天仍能查到。朱明國到底因何被調查?是否與網帖指稱的問題有關?有待于中紀委的立案調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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