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落潭鎮民房加建釀成2死7傷的慘劇發生之后,全鎮所有在建工地都已叫停,并進行安全檢查。記者走訪發現,這里房屋加建擴建的情況非常普遍,其中距離塌樓現場只有5米遠,就有多間樓房加建了2至4層。
城市周邊農村住房加建現象并非鐘落潭一鎮獨有,可謂全國皆然。一個地方制造業發展起來,大量產業工人涌入,帶旺相關產業,尤其是住房租賃市場。農村住房租金相對便宜,符合產業工人需求。然而,農村宅基地也就這么多,不太可能通過增量發展,只有通過對現有住房的改造,橫向擴建或縱向加建。
嚴格依規的話,未經申報批準、不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私自拆改結構構件和進行加層改造是違反《住宅建筑規范》《建設部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等規定的。為什么農村大行其道?首先,一些農民蓋房子依法建設觀念相對淡薄;其次,農村住房違章加蓋成風,呈現“法不責眾”局面,防不勝防,管不勝管;再次,城市住房有明確的管理主體,農村住房誰來管?村干部管不了,鎮或街道管不過來。退一步說,哪怕有關部門想管,在農村執法也有很大難度,這個我們也要理解。
撇開法律法規不談,建房子畢竟不是堆積木,違反科學隨意加蓋,隨時會有生命危險,鐘落潭鎮這次傷亡事故就是一個血的教訓。因此,這個問題不能不管,否則悲劇還可能再次上演,也不能等到樓塌了、死人了才重視。現在的問題是,農村大量存在的“積木樓”要怎么辦?全部強行拆除未必行得通,比較折中的辦法是:組織行政人員及技術力量,對存在違章加蓋的“積木樓”進行一次包括安全在內的全面“體驗”,并給一個“說法”。不合格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當然沒有商量余地,責令自行拆除或者強行拆除,決不能讓危險的“積木樓”成為吃人的“無牙老虎”。合格的,是否可以通過一定的行政處罰,補辦相關手續,使之合法化?
將農村住房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防范違規擴建加建現象蔓延,當從管理要規范,從服務要效益。管理就是指導農民依照現行法律法規進行建設,規范農村住房建設,扭轉農村住房建設固有的傳統觀念;服務就是用更靈活、更方便的行政服務,降低農民建房的合法化成本。譬如,符合建設條件的,就要簡化程序,讓其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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