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紀委對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國生在擔任鄆城縣委書記、菏澤市政府副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與他人通奸。
劉國生上述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國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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