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庭審現場(資料圖片)
4問
由東陽市公安局負責處置吳英案資產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何時能完成相關的資產處置工作?
東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陳華勝:根據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2014年3月經上級有關部門協調,確定由東陽市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吳英集資詐騙案中的涉案贓物資產。涉案資產處置工作由東陽市政府牽頭,明確由法院、國資、工商等多部門人員為處置小組成員;同時邀請了林衛平等5名債權人代表成立吳英案資產處置監督小組,對資產處置工作進行監督。這樣做,就是為了保證資產處置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
林衛平:現在我和其他4名債權人已經加入吳英案資產處置的監督小組,對資產處置擁有監督、建議權。今年6月,資產處置組還曾邀請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參加會議,參與對資產處置工作的監督。
東陽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自2014年東陽成立吳英案資產處置小組和債權人監督小組以來,確立了先評估再拍賣、先變現再分配的總體步驟,分別在東陽及外地各成立了一個資產處置工作組。
到底什么時候能完成贓物變現,我們有計劃書但無法確定準確的時間表。資產未能變現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吳永正等人一直在阻撓房產處置,因為吳英在荊門購置的18處店面、套間等房產中有多處被出租,近幾年來這些已經被查封的房產一直由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在收取租金,租金至少有上百萬元;另一方面,吳英用詐騙所得的資金購買的位于東陽的90處房產,除一處房產未抵押外,在案發前均已抵押給他人,導致吳英案件中的資產涉及的法律關系很復雜,政策性很強,加上當前房地產市場低迷導致有“價”無“市”。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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