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海口建言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社會長焦>
    復旦學子有權表達對“死立決”的態度
    復旦學子有權表達對“死立決”的態度
    來源: 環球時報 作者:單仁平 時間:2014-05-09 08:38

      177位復旦學子近日在請求信上聯合簽名,請求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不要對該校投毒者林森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經媒體報道后,網絡上出現強大的反嗆聲。被投毒致死者黃洋的父親于昨天公開表示拒絕接受請求信的內容,要求維持一審“死立決”的原判。

      這件事成為8日互聯網上最轟動的爭議,它反映出,減少或廢除死刑的觀念已在中國社會形成了植入,得到部分人的認同。但它同中國傳統“殺人償命”觀念的拔河還處于絕對弱勢狀態。在輿論中,如果對殺人犯的憐憫碰上“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呼聲,后者要強大得多。

      客觀而言,就像網民們可以呼吁對林森浩判處“死立決”一樣,復旦學子同樣有權利向法院發出他們要求另作量刑的呼聲。作為案犯和受害者的校友,他們表達自己的意見既合法,也有一定的合情因素。這封請求信也是輿論的一部分,盡管它的代表性很可能不夠大。

      中國《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對于不判“死立決”的情況,也有具體規定。但近年來,還有一個新元素開始影響判決,它就是輿論。

      法院判決理論上應是完全獨立的,不受輿論任何干擾,但在現實中,輿論的壓力還是會起一定作用。而且這當中互聯網被當成“輿論”的主要代表。最近幾年互聯網廣泛討論的大案,網上的主導性意見與最終判決形成多數情況的一致性,這反過來鼓舞了網民們影響判決的熱情。

      林森浩案二審維持死刑立即執行的原判,或者改判死緩,法官們現在面對的輿論壓力,顯然要大于他們甄別事實以及重新對照刑法條文的難度。網上輿論大多要求堅持“死立決”,這是出于同情被害者家庭的樸素社會良知。這樣的輿論也是中國社會穩定的傳統源泉之一。

      然而那177名復旦學子也并非“腦袋進了水”,他們很多人是學習法律的,而且連接著世界上減少死刑的觀念和潮流。他們是面對轟動的殺人案時,輿論中凸起的一小塊新高地。

      很難預測上海最高人民法院將如何做出艱難的最終判決,那里的法官會如何研判“輿論”,如何理解面對激烈眾聲時對“獨立判決”的堅持。但我們認為,復旦學子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在當前的輿論場上有其價值。對他們意見持堅決反對態度的人,應當對他們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給予尊重。

      中國社會圍繞死刑的態度并非毫無變化,輿論出現不同聲音本是對社會態度真實面貌的折射。聲音的過于一邊倒大概不是好事,它往往是某種主導性聲音對其他意見表達形成了威懾和壓制。

      最后還是看上海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吧。希望多少年后人們總結司法公正與輿論的關系時,這場判決能是一個正面的例子。▲(作者是環球時報評論員)

    (編輯:李琳)
    ?

    網友回帖

           www.yinhu3.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