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年紀大小與性侵威脅沒有必然的聯系。在民間的收養中,保護女童免予性侵,武斷設定一個年齡門檻,其實很不合理。真正有效的辦法應該是對每一個具體的收養申請人做全面細致的評估。
家住江蘇省徐州市的18歲女孩苗丹,至今沒見過自己的戶口啥樣。直到最近班主任通知高考要報名,苗丹才說出了殘疾養父為自己奔波18年卻沒辦下一紙戶口的事。當地民政局回應說,法律明確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年齡要相差40歲以上(據《揚子晚報》)。
苗丹父親是個殘疾人,30多歲時收養了被棄街頭的苗丹,一方面是出于善心,另一方面也想老了有個依靠。苗丹后來在養父家健康成長,性格活潑成績也不錯。可因為沒有戶口,苗丹從小到大的求學之路,一直充滿坎坷,現在高考臨近,如果沒有戶口,苗丹將痛失這人生重要機遇,不僅如此,她以后的工作、婚姻等,都將受影響。
雖然苗丹和養父年齡相差不足40歲,不符合收養法要求。不過,說苗丹戶口問題不能解決,倒也未必,例如可以將苗丹落戶到其養父的親戚家,或者,苗丹既然已年滿18歲,也可讓其單獨立戶。總之,辦法是有的,關鍵看政府部門肯不肯動腦筋。當地讓苗丹18年來一直成為黑戶,顯然存在失職。
從這個案例可看出,收養法中,“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年齡要相差40歲以上”的規定,更需要重新審視。
得承認,收養法之所以有如此規定,是出于對女童的保護。但問題在于,年齡限制就能讓女童免受性侵嗎?現實中,許多性侵案的主角不乏六七十歲的老年人,今年初,廣西就傳出一留守女童遭十多名中老年人長期性侵的消息。這些年來不少地方在調查中也發現,老年人涉性犯罪呈上升之勢。
這樣的事實告訴我們,收養人年紀大小與性侵威脅沒有必然的聯系。比孩子大40歲的男性收養者,未必就是心理健康的,而比孩子大39歲的男性收養者,卻可能是一個正直的父親。
可見,在民間的收養中,保護女童免予性侵,武斷設定一個年齡門檻,其實并不合理。真正有效的辦法應該是對每一個具體的收養申請人做全面細致的評估。
例如有的國家就規定,25歲以上的公民都可以收養兒童。但申請人在收養之前,必須接受嚴格的個人和家庭調查。這種調查包括對申請人的心理、情感進行評估,通過各種途徑細致了解申請人的日常品行,全面審查其照料兒童的能力等等。即便收養批準,政府和相關兒童保護團體也會對被收養兒童的狀況進行長期跟蹤,若發現被收養的孩子受了委屈,隨時都會取消收養人的收養資格。
一刀切地對收養人設定一個較高的年齡門檻,顯然是不科學的。這樣的結果,只會把一大批有收養能力的公民排除在外。與此同時大量棄嬰卻處于無家可歸的狀態。而且,這樣的年齡門檻除了給一些孩子上戶口帶來困難外,并不能杜絕事實上的違法收養存在,就像苗丹和其養父,已經共同生活了18年。
《收養法》自1998年修正以來已有16年,該是對其中這個不合理條款進行修改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