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龍華區法院了解到,男子張某海膽大妄為,在取款機旁搶劫他人,被龍華區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3日22時50分許,被告人張某??吹奖缓θ肆耗唱氉砸蝗嗽诤?谑旋埲A區玉沙路光大銀行的取款機上取款,便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靠近梁某,將水果刀駕在梁某脖子上,威脅梁某拿錢。二人在光大銀行取款室僵持時,被路人看到報警。公安民警接警趕到現場后,將被告人張某海當場抓獲,并從其身上繳獲水果刀一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海以暴力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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