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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丹:哄搶事件和公務員轉崗
    秦丹:哄搶事件和公務員轉崗
    來源: 新民晚報 作者:SN093 時間:2014-01-15 16:40

      日前,在寒冬的滬蓉高速公路上,先后兩起連環追尾交通事故,造成2死10傷。一邊是遇難者冰涼的尸體,一邊是哄搶者貪婪的“熱情”。在岳池收費站附近,一輛貨車上的飲料散落在高速路和綠化帶,上百村民哄搶,有民警在制止過程中受傷。

      哄搶,真成為一個熱詞。近日福建福州街頭路人哄搶打工者掉落的回鄉錢;數日前甘肅蘭州榆中村民哄搶散落在地的橘子;去時不遠,京珠高速公路長潭段,村民哄搶貨車上翻下來的鴨蛋……于是,一種民風不古的結論、一種中國人素質差的消極情緒,在網絡上和空氣中傳播。

      但檢索互聯網,在美、德等發達國家,同樣時有哄搶行為發生。發展中國家如阿根廷、尼日利亞等國,也不乏哄搶事件。其實中國的父母,即便他或她是一介農民,也會從小教給孩子一個道理:人家的東西不能拿。為何哄搶卻在個別地方,這么輕易地發生了?顯然,在整個事件中,私人的物權,因為流出了擁有者的“盛器”車箱,到了公路、公共綠地等區域,被“準公共化了”,是撿不是搶的模糊認識,加上法不責眾、趨利心理和從眾心理,哄搶一觸即發。

      有人統計,近期各地發生哄搶事件30起。互聯網的傳播速度和集聚效應,讓中國廣袤大地上發生在個別農村和郊區的事件,“集中式”爆光了。中紀委官網上有篇文章《古代官風民風觀點仍有借鑒意義》,其中說:“中國古代很多思想家認為,官風與民風的關系,關鍵在官風,官風決定民風”。公眾在慨嘆民風不古的同時,難免影射官風。

      據說有些公務人員在反“四風”活動中,因為不再方便拿各種“好處”,竟然意欲轉崗。細思一下,這些人以往拿的“好處”,是不是像極了那些準公共化了的橘子、鴨蛋和飲料?這種風氣必須改變。明代學者呂坤說:“變民風易,變士風難;變士風易,變仕風難;仕風變,天下治矣!”(《呻吟語·治道》)其實,我們怕的不是民風的惡劣,我們怕的,恰恰是官風的淪喪。

      就像領導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民眾的道德主流同樣是光明和溫暖的。前不久在京港澳高速長潭段,一輛運貨車不慎沖下高速護欄,現場村民越聚越多,民警和司機生怕出現哄搶行為,但村民卻自發組織,手手相傳轉運貨物,令人感動。另外,在福州街頭的哄搶現鈔事件中,當事人丟失5700元后,收到了近2萬元公眾自發的捐款,只嘆好人多。

      我們必須通過普法手段告訴邊遠地區的民眾,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和《刑法》第268條,哄搶公共區域的財物,不是撿拾是犯罪。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這支隊伍,除了“蒼蠅”“老虎”齊打,還必須讓大家明白,“別人的東西不能拿”,父母的這句話永遠都對;拿“好處”不方便就要轉崗,這理由很有點辱沒父母。

    (原標題:哄搶事件和公務員轉崗)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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