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教授卜衛在報告發布會上。 徐憲剛/攝
路燈不亮稱“瞎子” 存在歧視
社科院發布報告顯示,部分媒體報道有殘疾歧視
昨日,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等機構發布《中國印刷媒介殘障報道監測報告》。報告顯示,媒體關注殘障人士較片面,主要集中在殘障人殘疾本身及其健康或康復方面,忽略了報道殘障群體與社會發展的關系等重要方面。還有部分媒體仍采用歧視性詞匯形容殘障人士。
報告對12家媒體在2008年到2012年間有關殘障人士的1468篇報道進行了分析后發現,大眾媒體在提高公眾認識殘障人群的權利方面已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報道存在不少誤區或誤解,甚至少數報道存在著基于殘疾的歧視。
■ 鏈接
調查樣本中存在歧視表述:
“就像瘸子丟了拐棍”;“院子里的瞎子路燈亮了”;“監控探頭變成瞎子報警系統無法正常工作”;“技防系統半殘現象倒逼相關立法出臺”。
■ 觀點
避免用殘疾對人進行分類
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卜衛教授指出,對殘障人群的誤解、偏見和社會歧視是殘障人群就業和融入及參與公共生活的最大障礙。她建議,媒體對殘障人群的報道可以更平衡、多元、具有權利視角。還應該增加殘障人群對社會發展貢獻,以及殘障人群積極參與社會、政治、文化活動的報道,通過這類報道逐漸消除公眾對殘障人群的刻板印象。同時以殘障人群權利為準則,檢查并徹底摒棄歧視的詞語及其報道,避免以殘疾為基礎對人進行分類,如“正常的”和“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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