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媛生前的照片。
媛媛溺亡的水庫。
媛媛書寫的第一封遺書。
媛媛書寫的第二封遺書。
孩子對不起
手里拿著女兒生前最愛的毛絨熊,如今再也看不到女兒抱著熊照相的笑臉,36歲的唐治蘭整理著女兒房間的遺物,眼淚止不住地流,她知道媛媛再也不會回來了。“我連最后一次和女兒說話的機會都沒有抓住,媽媽對不起你。”
20天前,在溫州打工的唐治蘭因晚上加班至凌晨12點,錯過了和女兒媛媛最后一次的手機通話……11月11日,人們在渠縣卷硐鄉馬家水庫內發現了她的尸體。
生前,13歲的媛媛留下了2封遺書,寫下了一段段絕望的文字:她是個自卑的人,朋友離她而去、受到同學的嘲笑、怕去學校……而這些,最終讓她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離家回校無異常 失蹤發現水庫溺亡
媛媛今年13歲,在達州市渠縣卷硐鄉中心校讀初二。她的父母在溫州打工,媛媛一直由二媽肖友碧照顧。肖友碧開了一家飯店,生意特別忙,飯店離學校只有一墻之隔。“侄女周一到周五都在學校住校,周末休息,星期天下午返校上自習。”據肖友碧介紹,11月10日星期天下午4時許,她給了媛媛下周住校的生活費70元,媛媛拿著錢還去過小賣部買瓜子,并無異常舉動。
當天下午6時多,肖友碧忙完生意,發現媛媛的書包忘在了樓上,便找到學校的老師詢問,結果發現侄女根本就沒有去學校。天色已晚,肖友碧害怕媛媛出事,便于當晚組織親戚四處尋找,最終于次日上午9時許,在離家約一公里的渠縣卷硐鄉馬家水庫內找到了侄女的尸體。警方通過調查已經排除了他殺的可能,媛媛的死因系意外溺水身亡。
和好友快樂道別 生前留下兩份遺書
“我最最親愛的伙伴—歡子,我走了,我要去一個沒有傷心,爾虞我詐的地方……”據警方調查得知,事發前,媛媛將一個密碼鎖筆記本交給了她的好友歡子,在筆記本中發現了兩封遺書。據了解,歡子是媛媛的同年級不同班的好友,兩人無話不談,形影不離。“當天下午4點多,她給我拿了一筆記本,隨后又給我抓了幾把瓜子,就說上學去了。”歡子說當天媛媛笑容依舊燦爛,沒有異常。
媛媛在遺書中寫道:“歡子,你知道我在學校過得有多么的艱難,同學們的嘲笑,讓我怕到這個學校里去。歡子,我從小就是一個特別自卑的人,什么也不愿意給別人說,我怕嘲笑,怕別人玩弄我的感情,歡子,我不是一個優秀的人。當失去愛情、友情時,我只有自己默默地承受……
“歡子,幫我照顧好婆婆、爸爸,楊梅,還有你自己,幫我跟X說:“I LOVE YOU”,無論他再怎么傷害我,我仍愛他,無怨無悔。如果找不到X,那就算了。”此外,遺書中還透露了一個懵懂初中生的感情問題,據了解,文中X是媛媛喜歡的一個人,兩人通過網絡認識兩周后,便失去了聯系。
父母特別疼愛她 不解女兒為何輕生
11月11日,媛媛的父母從溫州趕回老家。“我才出去20天,女兒就沒有了。”父親張忠告訴記者,媛媛從小學一年級至四年級,都是由奶奶照顧,上五年級后,則由妻子唐治蘭照顧,他則在老家四處打臨工,一直持續到女兒剛上初二期間,妻子才到外地打工。由于張忠一直在老家找不到活干,便于今年10月16日前往妻子所在的工廠打工。“平時女兒在家,提出不是很過分的要求,都會滿足她。”由于媛媛患有胃病,大人們對其很照顧。
“我寧愿打工也不想讀書了。”之前,媛媛這樣向父母表達過多次,唐治蘭回憶說,女兒樂觀開朗,喜歡拍照、唱歌,上初中后雖然有點叛逆,但從沒感覺到她自卑。“媛媛自尊心強,最害怕缺少存在感,在學校因成績差,受同學嘲笑,這些女兒都沒有向我們說過。”張忠夫婦不理解女兒在生命最后一刻的選擇。
調解認為學校無責
媛媛的家屬認為,學校離她家僅有一墻之隔,媛媛到了初二,完全沒有必要住校,是被迫住進學校的。隨后父親外出打工,造成了媛媛的“被留守”,如果媛媛不住校,家人就不會出去打工,可能就不會發生意外。
“卷硐鄉位于山區,住校學生多,當天媛媛沒有進入學校,她是在校外溺亡的,是留下遺書后自殺,在家也應屬于家長監管。”學校回應說,該校并沒有強制要求學生住校,住校都是經過家長同意的。11月18日下午,經渠縣卷硐鄉大調解中心組織調解,調解結果為學校沒有責任,但家屬也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學校表示正在組織全校師生捐款,對媛媛父母進行人道主義的安撫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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