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膽女毒蟲槍藏派出所廁所
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新北市一對毒鴛鴦因開車違規,遭警方攔檢,并在車上搜出毒品,女毒蟲深怕男友被關,失去經濟支柱,在警方押往派出所途中,先將車上槍彈藏在裙內,并藉故尿急,順勢藏在派出所廁所內,兩天后仍被發現。新北地院審結,依槍炮罪輕判她1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29歲男子吳威昱、32歲女子洪青芬,100年3月6日下午開車行經板橋區僑中一街時,駕車吳男紅燈左轉,遭巡邏警方攔下,在車上發現海洛因毒品等,將兩人帶到派出所。
警搜身未發現2天后曝光
吳男在副駕駛座下藏放一把改造手槍及一顆子彈,洪女為免遭警查獲,利用自己身穿長裙,將槍彈藏在裙內,到派出所后,立刻藉故要上廁所,將槍彈藏在廁所的冷氣機風管夾縫處。
2天后,新北市刑大接獲線報,通知派出所將藏放的槍彈取出,并赴吳男住處拘提兩人,帶回辦公室后,還在拘留室內從洪女口中找到一小包海洛因毒品。兩人毒品及吳男持有槍彈部分,日前已遭新北地院判刑。
法官念在洪女因與吳男同居,并生有一名幼子,一時失慮,且清查并沒有用在非法用途,輕判1年8個月。
板橋警分局說,大觀派出所將吳、洪2人押解到分局時,均對2人搜身,未發現槍彈,研判當時洪女已將槍彈藏入廁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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